《宜蘭》打詐 陳俊宇提源頭管理 黃琤婷促加重刑責
陳俊宇(中)在議會黨團議員陳文昌(右)、林麗(左)陪同下,召開「打詐用重法,從源頭遏止」記者會。(記者游明金攝)
〔記者游明金/宜蘭報導〕台灣詐騙集團猖獗,宜蘭也深受其害;據警方統計,宜蘭縣今年上半年就有一四一七件詐騙案,詐騙金額高達七.六億元。民進黨立委參選人陳俊宇主張,若電信業者未落實用戶查核,造成民眾被詐騙,應負連帶賠償責任。國民黨立委參選人黃琤婷也主張,對詐欺犯應提高刑責。
陳俊宇昨在議會黨團陳文昌、林麗議員陪同下,召開「打詐用重法,從源頭做起」記者會,他主張從源頭管理打擊詐騙,不讓詐騙集團輕易取得門號,若電信業者未落實用戶查核,造成民眾被詐,若調查屬實應負連帶賠償責任,以從源頭遏制詐騙,還給被詐民眾一個公道。
陳俊宇主張,電信業者應主動積極協助政府打詐,落實用戶查核才能核發網路門號,依現行相關法律規定,電信業者未落實用戶資料查核,僅處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相較民眾被詐金額顯得「不痛不癢」,對詐騙猖獗毫無嚇阻功能。
黃琤婷隨後也發表政見「打詐篇」,她主張修法加重詐騙刑責;她說,去年政府成立「打詐國家隊」,但卻越打越猖獗。
黃琤婷要求NCC應秉於職責,加強對電信業者監督、管理及查核作業,提高對業者的罰則,建立有效淘汰機制。她並主張提高詐騙犯刑責,由原本一年至七年徒刑,提高為七年至十五年徒刑,沒入詐騙不法所得,並不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