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書揭露 高虹安找助理竟向永齡基金會請款
民眾黨新竹市長高虹安於立委任內涉嫌浮報助理費,被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等罪起訴。本報掌握台北地檢署尚未曝光的起訴書內容,包括高要找助理,竟請歷久公司負責人「Z9」吳達偉向永齡基金會請款。(資料照)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民眾黨新竹市長高虹安於立委任內涉嫌浮報助理費,被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等罪起訴。本報掌握台北地檢署尚未曝光的起訴書內容,包括高要找助理,竟請歷久公司負責人「Z9」吳達偉向永齡基金會請款;「兔姊」黃惠玟與高辦前幹部陳奐宇、「水母」王郁文、吳達偉等人的LINE對話紀錄,則提及「不是實報實銷喔」等敏感內容。
浮報加班費關鍵對話 「不是實報實銷喔」
北檢十四日召開起訴記者會,公布資料中未附證據清單,十六日將起訴書寄送給案件相關人;本報昨掌握攸關案情的「證據清單」內容。
證據清單顯示,吳達偉於調查局及偵查中證稱「高虹安另外需要助理,請其幫忙找到陳姓女助理,並透過歷久公司付薪資給陳姓女助理,歷久再跟永齡基金會請款」;吳還提及,永齡基金會與歷久簽訂網路社群管理服務契約,委託歷久為高提供「網路、社群及顧問管理服務」,並按月支付歷久十萬元服務費。
編制於歷久的陳姓女助理證稱,她是由吳達偉支付薪資,協助高虹安在立法院工作,要負責購買高的早餐、午餐以及高的私人或辦公室物品,支出都由她先墊款,再向黃惠玟請款,辦公室支出帳上的抱枕、蜂蜜、草莓、手機支架,都是高買來私用,她「一直認為請款之零用金,是高虹安自己拿錢出來…」。
清單也記載牽涉到浮報加班費的關鍵對話,包括黃惠玟於二○二○年三月廿七日傳LINE給王郁文「委員在你的實際薪資上多加二五○○元,做為辦公室支用」,同年六月十五日傳「水母,六月薪資要退一六五六三,請退到零用金帳戶,謝謝」。
黃惠玟也曾與吳達偉聊到加班費,同年二月廿七日,黃傳LINE給吳「這項目不是實報實銷喔」、「都拿助理人頭領出,退現金」等;同日黃也傳給陳奐宇「我這邊因為要留辦公室的支出,所以多報了八千元,之後辦公室的支出,就從我這邊統一出去,統一作帳」。
隔年五月五日,黃傳給陳奐宇「所得稅申報,你的薪資部分有幫委員領不少,你要算一下委員領的薪資部分,算出你和幫忙領的差額,一定要跟委員反映,把錢拿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