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會、現金賄選 苗檢再查2案
2022/11/17 05:30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苗栗縣陳姓男子涉嫌以提供新住民免費餐會方式為縣議員第五選區某候選人賄選,前天被查緝到案,五萬元交保。另,後龍鎮黃姓里長候選人,涉嫌以一千元現金賄選,也被搜索傳喚到案,因黃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罪嫌重大且有串供之虞,由苗栗地方法院裁定收押禁見。
1交保1收押禁見
苗栗地檢署檢察官黃智勇,指揮檢警調及移民署等,偵辦陳男涉嫌在頭份市以提供新住民免費餐會方式為縣議員第五選區某候選人賄選,十五日持搜索票發動搜索,傳喚陳男及收受賄賂選民共十一人到案。檢察官訊問後,認陳男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九十九條第一項投票行賄罪嫌,諭知五萬元交保。
苗栗地檢署檢察官張文傑,指揮警方偵辦後龍鎮黃姓里長候選人以每票一千元現金賄選,十五日發動搜索及傳喚黃姓候選人及收受賄賂選民共十八人到案,並查扣賄選款項四萬六千五百五十元。檢察官複訊後,認為黃姓候選人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九十九條第一項投票行賄罪嫌重大,且有串證之虞,向苗栗地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