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詐領助理費案 嘉市議員戴寧交保 南高分院發回更裁
無黨籍嘉義市議員戴寧。(資料照)
〔記者王捷、丁偉杰/綜合報導〕連任三屆的無黨籍嘉義市議員戴寧涉嫌詐領助理費五百萬元,嘉義地方法院裁定八十萬元交保,嘉義地檢署不服提出抗告,台南高分院昨天撤銷原裁定,發回地院重新裁定。
嘉義地院今開庭
嘉院發言人洪裕翔表示,將組合議庭審理,於今天上午開庭。
對於嘉義地方法院裁定八十萬元交保,台南高分院提出三疑點:一、戴寧辯稱助理聘用是她父母在處理,嘉義地院卻未傳戴的父母;二、以「禁止戴與相關人接觸」取代羈押,此有疑慮;三、以戴寧的社會地位、經濟能力,還有她涉貪五百萬的金額,僅以八十萬交保,難道不該考慮是否有棄保潛逃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