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篤中涉違法參與中國科研11年僅罰30萬 監院:教部查證欠積極
台灣大學化工系終身特聘教授李篤中涉嫌自二○○九年起,未經許可主持中國研究計畫,期間長達十一年。(資料照)
監委質疑罰金嚇阻效果
〔記者吳書緯、林曉雲/台北報導〕台灣大學化工系終身特聘教授李篤中涉嫌自二○○九年起,未經許可主持中國研究計畫,期間長達十一年;教育部調查後,認定李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但僅裁罰三十萬元。監察院昨表示,教育部查證顯然欠積極,促請教育部強化查核作為,且為防範國家重要科研技術外流,教育部應與科技部全盤檢討現行法規不足之處,予以強化。
教育部:研議落實法規
教育部對此表示,後續將與各有關主管機關共同會商研議,持續強化落實相關法規及政策之規範。
調查監委指出,教育部去年接獲檢舉,李篤中以中國哈爾濱工業大學名義,主持中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會三項研究計畫長達十一年,違反兩岸條例,經查處後予以裁罰,但裁罰金額僅三十萬元,與李不法所得間顯有落差,外界懷疑能否達成嚇阻效果。
調查報告指出,為防範國家重要科研技術外流,請教育部與科技部全盤檢視現行法制規範不足之處予以強化;另為防止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的營業秘密,遭中國所設立或實質控制各類組織、機構、團體或其派遣之人侵害,促請陸委會允應會同相關部會積極研議改進措施。
監察院調查也發現,李篤中於另所國立大學相關網站得獎感言資料上,自承擔任「中國教育部長江學者講座教授」;對此,教育部也承諾將與學校確實查處釋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