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國團聽證會 黨產會:財產應歸國有
救國團涉及不當取得財產一覽表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在認定中國青年救國團為國民黨附隨組織後,行政院黨產會昨針對「救國團名下廿二筆特定財產是否為不當取得」舉行聽證會進行攻防。救國團宣稱,自始非國民黨附隨組織,該團財產皆非不當黨產。黨產會主張,救國團隸屬國防部期間取得的財產,應歸屬國有;已移轉他人之財產若無法返還,應追徵價金。
救國團稱:財產皆非不當黨產
黨產會指出,成立於一九五二年的救國團,最早隸屬於國防部總政治部,亦為國民黨的青運機構。在過去黨國不分的威權體制下,執政的國民黨政府若有違法或不當使救國團取得財產,該財產即屬救國團不當取得財產,其中包括以「更名」方式取得的台北市四維路眷舍房地等國產。
對於黨產會質疑「更名」涉不當取得,救國團委任律師劉昌坪表示,當年因配合機關作業及法制未完備,「借名登記」於國家名下,事後回復登記為救國團所有,符合私法自治精神。
黨產會副主委孫斌批評,救國團稱是「借名登記」,用民間說法是中華民國當了「人頭」借給救國團登記,請提出證據是誰同意出借?全國有哪個案例是國家出借人頭的?
劉昌坪稱,這是經驗法則,當時一定有「某人」,若黨產會都查不出來,救國團怎麼會留存五十幾年前資料?內政部地政司副司長林家正則說,現有資料「無法證明」是否屬於借名登記,也沒有實例是可以借名登記為國有的。
救國團總團部秘書處處長鄭斐文表示,救國團不是國民黨附隨組織,長年投身公益事業,照顧青年及服務青年,財產均非不當黨產,黨產會應該考量時代不同。
黨產會:救國團校園監控 應給交代
孫斌指出,前幾天立委黃國書才被發現當過國民黨統治下情治機關的線民,這不禁令人想到,促轉會所公布檔案多次提到救國團進行校園監控,救國團對於過去所做所為,應給社會一個交代。
黨產會19日舉行「社團法人中國青年救國團附表所列之財產是否為不當取得財產」聽證會。(記者張嘉明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