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林鎮長涉偽造文書 判刑1年3月
2021/03/18 05:30
〔記者丁偉杰、王善嬿、蔡宗勳/嘉義報導〕無黨籍的嘉義縣大林鎮長簡志偉,前年涉及將嘉縣環保局公文向後翻面遮蔽署名,再以印有2009年時任縣長陳明文官印的縣府公文為底,拍照上傳個人臉書,PO文指「嘉義縣長是兒皇帝嗎?……坐實明文規定是縣內最高指導原則?」遭環保局提告,嘉義地檢署依偽造變造公文書罪起訴,嘉義地院昨判處簡志偉1年3月有期徒刑,可上訴。簡到庭聆判得知結果只說了聲「謝謝」,離開地院後,在臉書發文「不管結果如何,不再競選連任」。
嘉義地院表示,簡男做法涉犯公務員藉職務機會,故意犯行使偽造變造公文書罪。簡男昨手機未接,其妻回應,待與律師討論,再決定上訴與否。縣環保局長張根穆表示,尊重司法判決。
事發時,簡男接受檢調調查否認有偽造或變造文書犯意,他稱臉書刊登的公文上面有摺痕,不是一份完整文書。
但嘉縣環保局委任律師指述,簡男將變造的公文張貼個人臉書,民眾難以辨識公文是縣府或環保局所發,也難辨識變造的公文是1份或2份,且以多數民眾按讚及留言,有損環保局公文正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