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峯正:法院判決若偏離釋憲 重傷司法
記者陳鈺馥/專訪
大法官宣告黨產條例合憲後,為使黨產案件能有公正審判,行政院黨產會上週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遞狀聲請鍾啟煒、李君豪、陳金圍、畢乃俊、陳心弘、林麗真、林淑婷七位法官迴避審判。黨產會主委林峯正接受本報專訪時強調,大法官釋字第七九三號解釋,使台灣民主往前走一大步,基層法官若還是用舊思維作出與釋憲結果偏離的裁判,將重傷我國司法及人民信賴,對民主進程產生嚴重傷害。
林峯正表示,行政法院法官主動聲請釋憲,在司法實務上少之又少。七名法官在釋憲聲請書中質疑,黨產條例限制政黨資金或財產,而這些是政黨賴以存續的基礎,政治對手控制對方財務,會限制政黨政治的發展。
他指出,大法官在協同意見書明文,該見解有很大錯誤,因黨產條例是處理不當黨產,條文特別將政黨財產分類,列舉黨費、政治獻金、選舉補助款屬於合法黨產,不受黨產條例限制;且多數政黨都靠合法收入,行政法官釋憲理由卻和國民黨一樣,認為黨產條例會限制政黨存續,這是認知錯誤。
「非常令人擔心!」林峯正直指,法官「確信」黨產條例違憲才會聲請釋憲,今天會因大法官宣告合憲,心中「確信」就完全消除?相當違反人性。況且,七名法官缺席言詞辯論庭,事後還發新聞稿質疑有違憲,可見法官的想法與釋憲結果有很大距離。
林指出,大法官宣告合憲後,要一位「確信」清查不當黨產有違憲的法官推翻本身看法,很不容易,司法實務上也從未有過。
四分之三黨產案件在7法官手上 令人質疑
據悉,黨產會有十二案在北高行訴訟,其中九件分給陳心弘等七位法官。林峯正質疑,北高行共三十位法官,聲請釋憲七法官佔總數四分之一,結果有四分之三黨產案件都在七名法官手上,有過度集中情形。
林峯正提醒,官司成敗關係到黨產清理能否成功,但最大影響性是司法,大法官極力維護轉型正義,若釋憲後行政法院判決與大法官釋憲意見是兩件事,這樣難道不會荒謬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