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大決議 港立法會議員延任一年
2020/08/12 05:30
〔國際新聞中心/綜合報導〕針對香港立法會選舉延後一年出現的「真空期」問題,中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十一日決議,立法會全體議員延任一年,直到明年第七屆立法會任期開始為止,亦即即使是遭褫奪參選下屆立法會議員資格的民主派議員也將延任。
新華社報導,中國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十一日閉幕,表決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六屆立法會繼續履行職責的決定」,決定香港第六屆立法會在今年九月三十日後繼續履行職責,「不少於一年」,直到下屆立法會任期開始。第七屆立法會依法產生後,任期仍為四年。
香港中聯辦聲明強調,堅決擁護上述決定,指出這一決定是依據憲法和基本法做出的,具有不容挑戰的法律權威。
港府七月底以武漢肺炎疫情嚴峻為由,宣布延遲立法會換屆選舉一年。在這次換屆選舉中,有四名泛民主派立法會議員爭取連任,即郭榮鏗、楊岳橋、郭家麒等三名公民黨議員,以及會計界的梁繼昌,卻遭選舉主任褫奪參選資格(DQ),衍生出四人是否有資格續任一年的問題。
泛民派議員延任 意見分歧
根據前述決定,四人均可延任至明年選舉前。不過,有香港媒體報導,四人延任問題將交由港府處理。泛民主派陣營對於是否留任一年意見分歧,有人建議泛民全體議員不延任,以表達對港府延後選舉的不滿,也有人建議延任。
立法會建制派四十二名現任議員則發表連署聲明,支持人大常委會的決定,認為決定完全從抗疫防疫出發,充分考慮香港當前特殊情況,做法屬「合法合情合理」,有助釋除坊間揣測,令香港社會減少爭拗,集中精力應對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