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院也瘦身?立委:涉修憲難度高

監院是否比照考試院瘦身?立委表示涉及修憲度高。(資料照)
〔記者黃欣柏/台北報導〕立法院院會昨天三讀通過「考試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將考試委員員額從十九人下修為七到九人。同樣被詬病功能不佳的監察院是否比照辦理?立院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受訪表示,監察委員名額必須靠修憲才能調整,難度極高,強化其功能是較務實的作法。
強化功能較務實
柯建銘指出,若要調整監委名額,就必須透過修憲,因此昨日立法院院會才會另外三讀通過「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組織法」與「監察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在監院內設國家人權委員會,並將人權專業列為監委資格之一,賦予監察院有關人權議題之工作,這是比較務實的作法。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召委、民進黨立委周春米說明,考試院與監察院的立法規定不同,考試委員的員額是規定在「考試院組織法」內,容易修法調整,但監委的員額是規定在「憲法增修條文」中,要修憲才能更動,很難比照辦理。
周春米說,長期以來確實有廢除或精簡監院的聲音,但一來修憲門檻極高,二來是其部分業務仍有存在的必要性,目前最可行的替代方案就是改成去充實、強化監院的功能,令其成為我國的人權專責機關,負責國際社會非常重視的酷刑、歧視等人權相關議題、業務。
過去一向主張廢除考、監兩院的民進黨立委鄭運鵬表示,在難以廢除監院或減少監委人數的情況下,增加其功能是各方比較能接受的方案,而且人權工作不管是放在總統府、行政院或立法院都不合適,放在監院是一個相對可行的選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