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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溥聰任內 長澍獲鉅額補助

    2005/04/18 06:00

    〔記者劉榮、陳曉宜╱台北報導〕霸王馬風波牽扯出台北市副市長金溥聰政商關係,本週四將到台北市議會進行專案報告,根據調查,招待金騎馬的市府顧問謝屏翰,在金任市府公職期間又多兩筆案子。

    在金溥聰任新聞處長時,謝直接取得文化局八十九年度一筆一百五十萬元的藝文短片補助款,這筆當年的「天價」補助案,還被隱藏起來未列在應公開的藝文補助名單上;另外,謝在八十九年時以評選方式取得新聞處「雙城記」的廣告案,金額為一百六十萬元,因此,截至目前為止,謝在金任市府公職期間累計取得的拍片金額已高達一千二百九十二萬元。

    根據調查,文化局這筆補助款疑似未按照正常程序審查,而是以「緊急事件」為由給予直接補助,且未列在公開網站上,其取得的補助款還是八十九年度第一期藝文補助款中最高的。

    根據文化局公開網站上顯示,當期「影音類」通過申請的有六家,最高獲得補助也只有十八萬,總共六家的補助金額也只有六十八萬,但謝屏翰的補助款不僅未列在網站上,而且金額是該項該期補助款的二倍之多,更是唯一突破百萬的一筆。

    市議員藍世聰昨天對此表示,與金溥聰關係密切的謝屏翰,在馬市府任內,唯一取得文化局的補助案,就是這部拍攝北市古蹟的短片,廖咸浩日前也曾表示,謝屏翰是金溥聰直接推薦給當時的局長龍應台,可能因此獲得這筆補助款項。

    藍世聰表示,在文化局回函給他的文裡明白寫著,「在馬市長任內,長澍影視公司曾獲文化局八十九年度第一期藝文短片補助金額新台幣壹佰伍拾萬元」,但根據北市文化局在官方網頁公布的各年度藝文補助名單資料,八十九年度前後兩期的補助名單中,根本未列長澍公司這筆補助案,市府有必要對此事說明清楚,為何未將此筆補助款公開。

    藍世聰表示,連日來,他透過府會聯絡系統向文化局調閱這筆委託案原始簽呈及相關資料,卻遭文化局以各種理由搪塞,但文化局內部卻坦承,同一份資料副本確實已送交金溥聰辦公室及政風處。

    霸王馬風波餘波盪漾,金溥聰本週四將赴北市議會進行專案報告,針對政商關係遭議會檢驗,藍世聰表示,金溥聰在長澍投標新聞處標案時,擔任府內委員,甚至「內舉不避親」,毫不避諱推薦長澍給相關局處,絲毫不把利益迴避原則看在眼裡。

    藍世聰表示,類似案件一一東窗事發,市府卻透過各種管道阻撓議員行使監督權、調閱資料,同樣一份補助案資料,金溥聰跟政風處拿得到,議員卻拿不到,「難不成是為了先行串供、套招,再由政風處出來為金溥聰背書,澄清金的清白?」

    北市文化局長廖咸浩日前在市政會議中,曾當著市長馬英九及卅多位首長,當場踢爆金溥聰早在新聞處長任內就推薦謝屏翰給文化局,也使得謝屏翰曾取得文化局藝文補助款一百五十萬元一事曝光,因此,加上先前曝光金在任新聞處長期間,謝取得新聞處二次宣導短片標案共四百二十萬,及金任副市長期間謝取得捷運公司二次廣告案共五百五十九萬,以及後來又曝光一支在金任新聞處長任內拍攝的「雙城記」廣告案,共一百六十萬元,截至目前為止,謝在金任公職期間已先後取得一千二百九十二萬元的經費。

    金澄清 不可能獨厚長澍

    〔記者陳曉宜、洪敏隆╱台北報導〕針對謝屏翰曾在八十九年取得文化局高達一百五十萬元的藝文補助款一事,台北市副市長金溥聰昨天表示,他絕對不曾主動就單一案件推薦過謝屏翰,同時強調,該古蹟短片的品質絕對有一百五十萬元的價值,至於為何謝取得文化局的該筆補助款未列政府公開網站上一事,文化局至昨天截稿為止,無人願出面說明。

    金溥聰表示,他曾就此事詢問過龍應台,情況應該是他曾推薦龍說謝是個很好的導演而已,並未直接推薦謝去拍這部片子,是文化局自己找他去拍的,當然也有可能是他受到文化局的被動諮詢,提供一些推薦名單,但絕不可能只推薦謝一個人,他希望政風處能夠深入調查,還他名節。

    此外,謝屏翰昨天也表示,他願意提供所有拍片支出的單據,讓外界公開加以檢驗,他強調其中絕對沒有所謂圖利的問題,同時,他也願意播放他拍的片子給各界檢驗,光古蹟這部片子他就拍了二年,大家可以詢問同業、專家,看看是不是支好的片子,是不是值得一百五十萬。

    另外,本報昨天打了至少廿通電話給文化局長廖咸浩,起初廖咸浩的電話有響但始終未接聽,後來本報記者電話留言告知欲詢問其有關補助案的問題,之後廖的電話即關機連絡不到人,副局長李斌在截稿時也連絡不上。

    不過,廖咸浩日前受訪時曾表示,雖然該補助案並非在其任內,但根據事後調閱資料了解,他認為這項補助案應該合情合理,並無不法之處,至於補助過程,廖說就是按照程序補助;文化局第一科科長李麗珠日前接受訪問時也強調,該案並非在其任內辦理,相關問題無法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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