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富案》副總長兼執行官陳寶餘:軍方若違法 我退伍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昨日邀請國防部副參謀總長兼執行官陳寶餘(右)、海軍司令部計畫處副處長胡嘉聖(左)列席備詢,針對國民黨立委曾銘宗質疑慶富獵雷艦案海軍是否涉弊,陳寶餘表示若有絕對依法行政,也會下台以示負責。(記者黃耀徵攝)
〔記者蘇芳禾、林良昇/台北報導〕慶富案越演越烈,國民黨立委曾銘宗昨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質詢時,槓上國防部副參謀總長執行官陳寶餘,直批國防部關於支付慶富的第三期款項報告「作假、欺騙」,他拿出慶富合約指出,國防部表示依照合約付款,但哪一條說可以付款?面對質疑,陳寶餘反擊表示,國防部依法行政,如果有違法,他絕對下台,「如果海軍、國防部有任何人違法,我就退伍!」
慶富被爆去年十月與高雄市海洋局長王端仁會面時,自稱向總統府陳情後,就讓海軍原本要在今年三月支付的第三期船殼脫模二十四億元款項,提前支付。不過又被發現慶富去年十一月才提出申請,十二月海軍核撥款項,與十月錄音時間不符。
陳寶餘答詢表示,獵雷艦第三期款項於去年十二月十六日撥款。曾銘宗隨即拿出國防部三月及五月送到立院的獵雷艦書面報告質疑,他指出,報告上說今年「年初」才辦理船舶脫殼第三期款預算支付,結果去年十二月就付掉款項,直批國防部報告「作假、欺騙」;陳寶餘反駁,海軍不可能作假,如有作假,就依規定來處理。
曾銘宗再質問陳寶餘,第三期這筆款項被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凍結,怎麼還能付款?陳寶餘表示,預算只被凍結十分之一,第三期部分款項以「管制預算」支應,也是「行之有年」的做法,絕無不法及不當挪用。
曾銘宗再拿出國防部與慶富合約,指「本案若因年度預算核撥額度不足,本條第三項所定各期款應付價款額度,甲方代理人得延緩支付,乙方不得因此主張展延、停工、利息、損害或任何請求及抗辯」,批國防部表示依照合約付款,但哪一條說可以付款?
海軍司令部計畫處副處長胡嘉聖解釋,如果當下國防部沒有付款,慶富的第三期款合約條件達成,慶富可做自己的利益主張,若因此產生合約糾紛,反而轉嫁海軍身上。
陳寶餘強調,「這件事情,明明就是慶富違法,為什麼大家一直咬國防部?如果今天海軍、國防部有任何違法,我們一定會面對;但如果沒有違法,社會大眾必須給我們海軍一個交代」,「不要污名化我們國防部!」國防部、海軍有任何違法,他就退伍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