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向APG申請解除「過度追蹤」名單
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PG)年會七月十七日到廿一日將在斯里蘭卡可倫坡舉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執行秘書柯宜汾將率團參加。圖為洗錢防制辦公室三月舉行揭牌活動。 (資料照)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我國是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PG)創始會員,但因被列入追蹤名單,行政院相關官員昨透露,政府已向APG正式申請由「過度追蹤」名單中解除,並提出政府的改進作為,以與國際洗錢規範接軌,這項提案已列入七月召開的APG年會議程。
列七月年會議程
APG年會七月十七日到廿一日將在斯里蘭卡可倫坡舉行,我國將由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執行秘書柯宜汾率法務部、金管會、外交部、警政署等相關官員組團參加。
洗錢防制辦公室官員表示,被APG列為觀察名單者,包括依追蹤強度分為「一般追蹤」、「過度追蹤」與「加強追蹤」等級,「加強追蹤」是追蹤名單最壞的情況,由於我國尚未進入第三輪的評鑑,第二輪還有些程序未完成,目前是被列入「過度追蹤」名單。
據悉,我國若能在APG下個月年會中從「過度追蹤」名單解除,可能出現兩種情況,一是若完全通過四十項評鑑指標,將從追蹤名單中正式解除,不再被APG列為有洗錢風險的觀察名單;二是四十項評鑑指標若仍有少數幾項指標未通過,則由「過度追蹤」名單往上推進成為「一般追蹤」名單。
政府提交給APG的改進作為報告,強調推動「洗錢防制法」的修正,以往構成「重大犯罪」(最輕刑度為五年以上之罪)或不法金額達五百萬元以上,才會適用洗錢罪,目前則已修正為「最輕本刑六月以上有期徒刑」,即可納入洗錢防制規範,且取消五百萬元門檻,只要有不法所得,就要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