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聯會遲不提供財報 葉俊榮:不排除解散
被外界質疑是國民黨附隨組織的婦聯會,自1950年成立至今財報均不透明,主管機關內政部多次去函要求提供財報也未獲理會。(記者羅沛德攝)
〔記者蕭婷方/台北報導〕立法院通過不當黨產條例後,政府對國民黨不當黨產展開追討,被外界質疑是國民黨附隨組織的婦聯會,自一九五○年成立至今財報均不透明,主管機關內政部多次去函要求提供財報也未獲理會。內政部長葉俊榮昨在立院內政委員會答詢表示,廿一日已再次行文,盼婦聯會配合辦理。若婦聯會再不改善?葉說,未來也不排除解散婦聯會。
內政部自二○○六年提出政黨及政治團體財務申報辦法,規範政黨及政治團體每年須申報財產,但婦聯會過去徵收勞軍捐、相關資產均未按照規定申報,每年均以未經會員同意不願提供財報。行政院不當黨產委員會也曾坦言,要查婦聯會財產十分不易,只能從婦聯會所捐助成立的基金會著手。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年十月間曾做成決議,要求內政部應於三個月內就地籍資料主動清查,婦聯會或其附隨組織名下的不動產資料,以利清查是否有不當取自國家的資產,若婦聯會仍拒絕提供資料、配合調查,內政部應依人團法處理。
民進黨立委賴瑞隆昨天於內政委員會質詢時,詢問此案處理進度。葉俊榮表示,內政部一再行文婦聯會,但婦聯會仍未辦理,顯見這個團體對內政部的要求並沒有配合,本月廿一日再次行文,希望十五日內配合內政部提供相關資料,如果沒有,會請會計師查帳。
賴瑞隆進一步詢問,若婦聯會仍持續不配合,是否考慮依照人民團體法解散婦聯會?葉俊榮說,「這都不排除」,一切按照程序來走,希望婦聯會好好配合。
內政部會後說明,依照人民團體法第五十八條規範,人民團體違反法令與章程,主管機關可撤免其職員、撤換其理事長;下一步就是「限期整理」,清查團體財產、全面改選理監事;第三步為廢止許可,全面清查團體債權與債務的關係,若持續未改善,最後一步才是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