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曉玲程委會未表決逕裁示散會 公督盟批惡劣:應送紀律委員會並請辭
2026/03/17 14:31 記者李文馨/台北報導
立法院程序委員會17日中午舉行會議,國民黨立委葛如鈞未出席導致藍白立委比民進黨人數少,主持會議的召委翁曉玲遇上有異議時竟沒收表決直接送院會處理,引發民進黨團不滿,要求表決。(記者劉信德攝)
立法院程序委員會今(17日)開會排定下次院會議程,由於國民黨立委人數不足,會議主席翁曉玲面對民進黨立委表達異議下卻未進行表決,逕直裁示議程草案提報院會處理並宣布散會。公督盟執行長張宏林受訪直批,此舉「非常誇張、惡劣至極」,翁曉玲不僅破壞憲政機制,也藐視國會,應該將翁移送紀律委員會,她同時應該主動請辭召委一職。
立法院程序委員會設置委員19人,由各政黨依院會席次比例分配組成,每一黨團至少一人。本會期成員,國民黨團9人為林沛祥、許宇甄、翁曉玲、盧縣一、葛如鈞、林倩綺、陳菁徽、王育敏、鄭天財,民進黨團9人為王正旭、王義川、沈伯洋、沈發惠、林楚茵、張雅琳、郭昱晴、陳培瑜、羅美玲,民眾黨團1人為蔡春綢。
程序委員會今天中午開會,排定第5會期第4次院會(20日、23日)議程,並推舉翁曉玲及民進黨立委沈發惠擔任本會期召委。在蔡春綢與陳培瑜先後說明各自提案後,主持會議的翁曉玲詢問是否對蔡的提議有異議,民進黨立委紛紛高喊「有異議」;翁卻宣布,因朝野黨團無法達成共識,援例將本次議程草案提報院會處理。
張宏林接受本報訪問時表示,他只能說這個行為非常誇張、惡劣至極。根據立法院組織法、議事規則,主席必須客觀中立,確保議事程序公正,讓每一位委員都能充分討論、行使職權;然而,翁曉玲的作為嚴重的瀆職,更是直接透過議事手段「惡搞」立法院,嚴重破壞憲政體制下的議事秩序。
張宏林說,翁曉玲之前自己提出「藐視國會罪」,而她現在在做的就是最大的藐視國會,就是破壞憲政機制。他認為,不僅應該將翁曉玲移送紀律委員會來處理,也認為她根本不適任當主席,應該自己主動請辭。
他也提到,如果未來立法院長韓國瑜在表決發現國民黨跟民眾黨輸了,「他難道可以終止表決討論,人就跑走嗎?」他相信大家也會嚴厲譴責,因此國民黨既然已經有人數的優勢了,「你自己的人不來,你自己不好好去處分你這種失職、沒有來開會的人」,反而藉由主持不公正影響最後的結果,這是非常惡劣跟可恥的。
公督盟執行長張宏林。(資料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