揪團赴中旅遊介選判4年半 學者:指標性判決具警示作用
2026/01/19 20:56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
「統一聯盟黨」成員受中國國台辦指示,介入2024台灣總統、立委選舉,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反滲透法」,被法院各判處徒刑4年半、褫奪公權2年,即將入監服刑。(路透檔案照)
「統一聯盟黨」屏東分會長張存逢、總幹事黃榮德受中國國台辦指示,介入台灣總統、立委選舉,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反滲透法」,被法院各判處徒刑4年半、褫奪公權2年,即將入監服刑;法律學者指出,這是指標性判決,具有警示性作用。
檢方指出,2023年9月及10月間,張、黃2人接受國台辦官員請託,招募民眾前往中國海南省、山西省接受落地招待,團員僅需負擔機票費用,其餘食宿、交通、旅遊等均由對岸資助。
赴中旅遊行程均有國台辦人員到場,極力鼓吹「兩岸一家親」、「九二共識」、「和平統一」等言論;同年12月23日,該黨屏東分會會員大會上,張、黃2人更為特定政黨及總統、立委候選人拉票,配合中國介入選舉,意圖影響選情。
對此,高雄科技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羅承宗今日受訪表示,這是指標性的判決,具有警示性作用,以及通案影響效力。在兩岸交流中,中國經常會提供落地招待,但問題是返台後,受中共指示為特定政黨及候選人有拉票行為,顯見不是正常選舉,踩到了法律紅線。
羅承宗指出,該案的手法比較傳統,今年九合一地方選舉,中共是否還會繼續使用同一招有待觀察,畢竟招待基層去中國旅遊,這個其實很好抓。比較難抓的反而是像中天記者那種案例,畢竟人沒有過去中國,但檢方有掌握到金流、資訊流等,有查到收紅錢,這是比較難的。
羅承宗分析,中共今年若要干預台灣選舉,手法一定會更進化,像這種招待赴中國旅遊的「土砲型」手法,因為比較好抓,而且有相關案例被判刑,可能會比以往減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