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案公開播送不播「被告最後陳述」 柯文哲又有意見嗆:怎只做半套?
2025/12/11 12:36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前台北市長柯文哲等11人涉京華城容積、侵占政治獻金等案,今起2天進行提示證據程序。(記者廖振輝攝)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前台北市長柯文哲等11人涉京華城容積、侵占政治獻金等案,今起2天進行提示證據程序,今天一開庭就為了公開播放、辯論程序喬了一個半小時,審判長江俊彥當庭告知檢、辯,依法院組織法第90條第3項規定,公開播送的範圍僅限於言詞辯論(含檢察官論告)、裁判宣示,因此科刑調查、量刑辯論、被告最終陳述,都不會公開播送,提醒被告可於檢方論告後就可表達意見,不要留到最後陳述時才說。
合議庭本月2日裁准於宣判後5日內公開播放京華城案辯論、判決的錄影,迄今有柯文哲、沈慶京提出抗告請求及時播放,會計師端木正抗告請求不公播或予以變聲變像、去識別化處理,由於抗告期尚未屆滿,合議庭今日當庭向當事人確認,除了柯、沈、端木3人,其餘8名被告與檢方都當庭捨棄抗告,北院隨即就將抗告卷移送高等法院。
江俊彥指出,今日提示證據程序也不在公開播送範圍,下週一(15日)由檢方針對柯文哲、沈慶京、李文宗、應曉薇、吳順民被控的收賄情節進行論告,預計耗時1.5天,隨後由柯、律的律師、沈、沈的律師等5名被告依序答辯,皆納入公播範圍;但辯論後的科刑調查、量刑辯論、被告最後陳述,依法院組織法規定,不予公開播送。
柯文哲隨即插話,「最後陳述不播放,這樣只有做半套,很奇怪,怎麼前面有播,後面就不能播?」柯的律師鄭深元指出,柯文哲已提出抗告,請求全程及時直播,而最後陳述也應屬於辯論的一環,法庭公開播放的子法逾越母法,雖然支持涉及被告隱私的科刑調查與量刑辯論不予公播,但仍希望最後陳述也能公開播放。
沈慶京則說,他是工商界人士被捲入政治漩渦,遲來的正義對他而言沒有任何意義,因為他在經濟戰場上等於已經死了,他贊成將最後陳述納入直播、公播,讓所有人都看見,才能公正呈現他坦蕩蕩及內心的沉痛,希望高院能裁准直播。
江俊彥表示,抗告卷今天會送高院審理,將視高院如何裁定。
江俊彥表示,公開播送的畫面將從陪席法官後方的位置,往前俯拍全法庭動態,採單一鏡頭定焦、定向拍攝,新設置的70吋大尺寸螢幕畫面也能入鏡;鄭深元認為應該從旁聽席往前拍,才能呈現觀眾旁觀的視角,但沈慶京的律師支持法院的拍攝角度,從後面往前拍只拍得到檢、辯的屁股,沒有意義。
江俊彥接著指出,由於鏡頭是朝向當事人與旁聽席拍攝,若介意尊容被留存於網路上,建議可戴口罩,達到自製馬賽克的效果;柯文哲問「如果不想露臉,那以後不就要戴面具來開庭?」江回答:「人多的地方戴口罩是台灣目前依常情都可接受的事,但戴面具就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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