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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鄭文燦涉貪案開庭 檢辯交鋒被審判長說是「張飛打岳飛」

    2025/05/22 14:56 記者周敏鴻/桃園報導
    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前中)開庭後步出桃園地方法院。(記者周敏鴻攝)

    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前中)開庭後步出桃園地方法院。(記者周敏鴻攝)

    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於桃園市長任內涉嫌收賄500萬元被起訴,桃園地方法院上午開準備程序庭,勘驗鄭於2016年12月13日主持會議的錄音檔案,辯方質疑檢方刻意誤導會議為「密室會議」、檢方反擊「任何公務員都不能拿錢辦事」,雙方沒有交集,甚至被審判長孫立婷說是「張飛打岳飛」而數度將焦點拉回勘驗會議錄音檔案。

    桃院今天開庭勘驗2016年12月13日鄭文燦與市府相關人員、被告廖俊松與他兒子廖力廷在市府的非正式會議錄音檔案,確認鄭談及9.12公頃農業區若要變更,須取得百分百的地主同意,但當時尚有2名地主未簽下同意書等內容。

    檢察官陳寧君認為,會議是鄭文燦為了9.12公頃變更須全部土地所有權人同意一事,「尋求解套方式」;鄭文燦反駁,會議源起「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華亞重劃會陳情,另2016年12月美光科技加強投資台灣開幕典禮時,時任總統蔡英文要他協助美光,市府才站在監督立場協助。

    鄭文燦的辯護律師們補充,檢方勘驗筆錄記載鄭文燦與廖姓父子發言,卻未見市府相關人員,有重大瑕疵,刻意營造「密室會議」氛圍;對於檢方認為鄭要幫廖姓父子解套,他們「訝異」、無法認同,因鄭已於會議中已經明確表達立場變更案須百分拜地主同意的立場。

    檢察官呂象吾回應,鄭的起訴原因為「不違背職務收賄罪」,他說,偵查實務中,發現被告收受賄後,檢方會調查被告有無違背職務;檢方並未主張鄭文燦違法指示,對此完全不爭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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