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頭硬想吃妳 夫打包兩盒保險套與小三暢遊泰國

小頭硬想吃妳!夫打包兩盒保險套與小三暢遊泰國,人妻求償120萬。(情境照)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張姓女子發現先生與小三曖昧簡訊後,赫然得知小三竟曾被先生引見認識還同桌吃過飯,事後先生仍照買2盒保險套打包與小三同遊泰國,新竹地院法官勘驗二人鹹濕對話有「抱抱會勃起、小頭硬、快要摸到乳頭的時候、想吃妳、摸遍全身的瘋、內心的瘋都被我看光了」,明顯係有回味彼此間肉體接觸感受之意思,判二人需連帶賠償30萬給人妻。
109年結婚的張女說,先生戴男與小三陳女相互傳送曖昧訊息,2人單獨相約吃飯、逛街,並牽手、搭肩、互相依偎,甚而當街擁抱、接吻。2人互相傳送暗示性行為之訊息,並於去年9月搭乘不同航班相約至泰國旅遊,先生甚而購買2盒保險套打包進行李箱。
張女說,去年8月為規劃與先生旅遊,以家中電腦查詢資料時始驚見二人互傳鹹濕訊息,大感震驚,難以相信先生曾引見給她認識,並同桌吃過飯的陳女,竟是小三,她在2人相約飯局時前往觀察,並親眼目睹2人擁抱、接吻,因而大受打擊,內心承受極大痛苦與煎熬,且2人在她得知姦情後,毫無悔意,仍於去年9月相約泰國旅遊,使她精神極度崩潰,煎熬不堪,要求 2人連帶賠償精神慰撫金120萬元。
戴男說,妻子顯係以不當方式登入他的line帳號後取得對話訊息,似有構成刑法妨害秘密罪,不法取證而來之對話訊息,應不可作為被告2人不當交往行為之證據。
他說妻子發現姦情後,他直接向下跪請求原諒,然妻子仍執意離婚並索償,他因而訴請裁判離婚,現由新竹地院審理中。
法官認為,縱使原告未得先生同意,擅自擷取被告2人對話內容,不法程度亦屬輕微,基於證據保全必要性及手段方法相當性考量,堪認提出對話內容並未過度損害戴男隱私權,並未違反比例原則,應認具有證據能力。
法官勘驗2人訊息內容,提及:抱抱會勃起、小頭硬、快要摸到乳頭的時候、想吃妳、摸遍全身的瘋、內心的瘋都被我看光了、妳下次感受等,明顯係有回味彼此間肉體接觸感受之意思,況且這些事不是在公開場所單純吃飯、擁抱、接吻所能完成之事。
此外,被告2人深夜以訊息相約吃飯時間地點時,戴男「明明就想跟我單獨」,陳女「是啊,不行嗎,可是你不能做什麼噢」,戴男「應該吃1小時,保留2小時做其他事吧?不然我最晚要11點回家喔」,亦係在邀約戴男於飯後「做2小時其他事」。
再者,張女於去年8月底發現被告2人交往事實後,因此拒絕與戴男依原定規劃於9月同遊泰國,然戴男不思盡力挽回婚姻,明知配偶將不會同行,竟反而刻意於前往泰國前一日購買2盒保險套放入行李箱,且2人均於去年9月14日自桃園機場出境前往泰國,並均於去年9月17日返台,既然被告2人當時在交往中,則戴男攜帶保險套前往泰國之原因係用以與小三發生性行為之用,極為顯然。最後判二人需連帶賠償人妻3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