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認傳訊市長室害都委會執秘寫報告 應曉薇喊「若有辭掉市議員」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記者塗建榮攝)
〔記者陳彩玲/台北報導〕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涉收受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5250萬元賄款,屢次為京華城案陳情、施壓北市府公務員,甚至傳訊至市長室指都委會執行秘書劉秀玲凌駕都發局,阻撓案子通行。昨深夜台北地院召開接押庭,應曉薇喊冤,表示從未傳訊至市長室,害劉女要寫報告,若有傳訊「辭掉市議員」。
應曉薇在法庭上否認,稱自己沒有傳過訊息到市長室或任何人,要求和劉秀玲當面對質、願意測謊,並要檢方提出對話紀錄,她要提告對方偽證,並自稱是認真的議員,「如果有傳訊息辭掉市議員」,並為情緒失控不斷道歉,指自己沒有犯後態度不佳。
檢方起訴指出,2021年7月1日都委會775次會議第2次專案小組會議前,都委會執行秘書劉秀玲及幕僚小組成員,審視京華城公司給予意見資料後,提出回應指京華城土地無法適用都市新獎勵,請京華城參考元利公司在信義區D3街廓案件的回饋貢獻程度,建議評估朝促成TOD發展並爭取相關容積獎勵以活化地區發展可行性,且經都委會委員徐國城、黃台生認同。
應曉薇得知京華城容積獎勵案在都委會受阻礙,竟找劉秀玲到議員辦公室責罵「人家好好一個開發案,你幹嘛寫這些東西讓人家重新來過」等語,甚至傳送一封訊息至市長秘書室打小報告,內文提及「劉秀玲多次凌駕專案小組與都發局,恐影響未來都委會審議大會。」檢方查出,劉秀玲因為應曉薇的抱怨訊息,導致要寫報告向上級呈報。
檢方起訴認定,應曉薇涉收受沈慶京不法賄賂高達數千萬元,有違民意代表本應恪盡職責,為選民謀最大福祉的付託,臨訟之際,竟為免刑責而欲自機場出境潛逃,可見她面對司法調查不思悔改,惡性重大,收賄求刑13年,併科3千萬元罰金,褫奪公權10年;洗錢部分求刑3年6月併科罰金2千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