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部改運動部 史哲:2字之差步伐很大
行政院政務委員史哲今天指出,賴總統原先提出體育暨運動發展部,不過第3次諮詢委員會議時,諮詢委員對「運動部」的堅持超乎想像,「2字之差卻邁開了很大的步伐」。 (記者鍾麗華攝)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政府積極籌備「運動部」,行政院會明天將通過9項相關修法,預計下設「1署6司編制3中心」,全民運動因是未來發展重點,直接從司升級至署,並新增「適應運動司,兼顧身心障礙者運動權,送立法院通過後,力拚明年中旬掛牌成立。
行政院政務委員史哲今天指出,賴總統原先提出體育暨運動發展部,不過第3次諮詢委員會議時,諮詢委員對「運動部」的堅持超乎想像,因此也尊重諮詢委員意見調整,這彰顯大家期待求新求變,更是新時代對運動的看法,「2字之差卻邁開了很大的步伐」。
史哲強調,運動部籌備經縝密討論,預計下設全民運動署,另有國際事務司、競技運動司、產業及科技司、設施規劃資、綜合規劃司、適應運動司共6個司,以及國家運動訓練中心、國家運動科學中心、行政法人國家運動產業發展中心3個行政法人,用以推展競技運動、全民運動、運動產業、運動外交。
史哲指出,為免部會分工不清,此次籌備過程將權責分明,例如未來校園內的游泳池、PU跑道等體育硬體設施興建、管理與維護的權責在教育部,將由國教署新增體育設施組處理;至於體育班的教學、課程等軟體部分,就歸運動部負責。
至於運動部未來的員額、辦公地點,史哲說,會比現在體育署150人還要多很多,實際員額尚未定案,但距離翻倍也不遠。而辦公場所還可以討論,但目前以組織成立、經費等為先,仍以目前的辦公地點先討論。
運動部涉及9項修法作業,包含修改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行政院組織法、運動部組織法、教育部組織法、國家運動訓練中心設置條例、國家運動科學中心設置條例、新設行政法人國家運動產業發展中心設置條例、運動部全民運動署組織法,以及廢除原體育署組織法等,將於明天的行政院會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