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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柯文哲無保請回 民眾黨團優先法案擬修「刑事訴訟法」

    民眾黨立法院黨團今(3)日召開記者會宣布第11屆第2會期優先法案。(記者陳逸寬攝)

    民眾黨立法院黨團今(3)日召開記者會宣布第11屆第2會期優先法案。(記者陳逸寬攝)

    2024/09/03 15:30

    〔記者李文馨/台北報導〕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京華城案遭北檢聲押,北院裁定無保請回。民眾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黃國昌今(3)日宣布新會期優先法案包含強化刑事偵查程序人權保障的「刑事訴訟法」;若未來要求有機關宣稱當事人是「自願配合調查」,必須清楚告知權利,包括如果當事人要求可隨時依自由意志離開。

    黃國昌指出,本會期將先推動「刑事訴訟法」,強化刑事偵查程序人權保障,防止權力濫用,落實程序正義;並在刑法增訂「妨害司法公正罪」與「棄保潛逃罪」,杜絕關說司法、棄保潛逃毫無刑責的荒謬現況。

    針對「刑事訴訟法」的偵查程序,黃國昌以柯文哲案例說明,無論是調查局、廉政署或檢察官,當當事人主動配合調查、沒有逮捕,意即人身自由沒有被約束,「請問檢察官憑什麼不讓自由之身的柯文哲受訪,還催促上車?請問法律基礎是什麼?」

    黃國昌認為,若未來要求有機關宣稱當事人是「自願配合調查」,必須清楚告知權利,包括如果當事人要求就可隨時依自由意志離開,這是被視為犯罪嫌疑人,居於刑事被告地位的人應該享有的權益保障。

    媒體詢問,黨團主張修「刑事訴訟法」哪些條文?黃國昌回應,以104年度台上字3052號刑事判決為例,犯罪嫌疑人自動配合調查被訊問36小時,柯是70小時,一般人身心難以負荷;若是自動配合調查,檢調應要主動告知被調查人的權利保障,這是基本程序問題,包括他沒有受拘束、隨時可以離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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