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珊珊、端木正、李文宗開除黨籍? 民眾黨中評會下週再議
民眾黨中評會主委李偉華(圖)16日出席中評會,處理黃珊珊、李文宗、端木正懲處案。(記者塗建榮攝)
〔記者李文馨/台北報導〕民眾黨政治獻金案延燒,民眾黨中央評議委員會今(16)日上午處理時任競選總幹事黃珊珊、時任財務長李文宗及會計師端木正懲處案。民眾黨中評會主委李偉華會後受訪表示,中評委經充分討論後,依規將請當事人出席陳述說明,故決議將於下週邀請當事人後再進行議處。
民眾黨日前指控端木正有17筆漏報、誤報的政治獻金款項,總計1817萬餘元,卻擅自調節差額到時樂、尼奧、木可等公司,但端木正稱均依法令規定處理。北檢12日已主動分案調查,14日約談端木正、木可董事長李文娟等6人,檢察官認為端木正、李文娟涉偽造文書罪,諭令各新台幣100萬元、150萬元交保。
黃珊珊14日主動於中央委員會上請辭黨職,不過黨內究責聲不斷,包含前民眾黨立委蔡壁如認為黃應負全責;前秘書長謝立功也質疑辭掉黨職是否算負責;宜蘭縣黨部主委陳琬惠更批評黃未扛起責任,反怪端木正。
對於黨內聲浪,柯文哲上午7時許受訪表示,在這個混亂時刻,穩住陣腳把問題解決,至於究責後面再來處理;黃珊珊9時50分發文提及,事已至此,除了致歉深省,積極配合調查,還原事實,發現真相,是他們必須為社會大眾持續努力的事情。
李偉華會後表示,中評委經充分討論後,由於該案涉及個人權益重大,因此依「中央評議委員會違紀調查執行辦法」第7條規定將請當事人出席陳述說明,故決議將於下週邀請當事人黃珊珊、李文宗及端木正到場說明,後再進行議處。
媒體追問,會中是否討論到開除黃珊珊,李偉華表示,各種意見都有;若下週當事人未出席且無結論,可以以書面資料補充,若放棄,所有委員會根據事實狀況評量,但還是要考慮程序正義問題。
根據紀律評議裁決準則,黨員違紀行為處分共有3種,包含警告、停權及除名;停權指停止黨員權利,期限不得超過3年。除名指開除黨籍,被除名者喪失本黨黨籍,換言之,也無法擔任民眾黨立委。
民眾黨中評會主委李偉華會後受訪表示,中評委經充分討論後,按規將請當事人出席陳述說明,故決議將於下週邀請當事人後再進行議處。(記者李文馨攝)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16日自民眾黨黨部離開時,面對媒體堵訪未做回應。(記者塗建榮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