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疑寡婦樓案「用市府公款委任律師」 李正皓控高虹安涉貪擬提告
新竹市長高虹安。(資料照)
〔記者洪美秀/新竹報導〕官司接二連三?高虹安因詐領立委助理費一審被重判7年4個月,新竹市長頭銜被停職,名嘴李正皓昨在臉書發文提到,去年踢爆高虹安在寡婦樓與竹市民主段都更的相關細節,高虹安為自證清白,委任律師告他,他今年收到高虹安控告的民事求償訴狀時,原告竟是新竹市政府。李正皓稱他從頭到尾針對的都是高虹安,關市府啥事?且市府是政府單位,政府單位哪來的「人格權」受損?
李正皓說,當律師向法院提出上述疑問後,高虹安的律師馬上追加高虹安為原告,並提到他被很多縣市首長告過,韓國瑜、徐榛蔚、傅崐萁、侯友宜等;但沒有一個縣市首長是用縣市政府名義作為原告,都是用本人。李正皓質疑這筆律師費是由新竹市府的公款支出;因此,與律師討論後,下週律師會向地檢署提起告發,告發高虹安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六條一項五款中的「利用職權機會或身分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
竹市府:市長為法定代理人
對此,市府表示,市長是市政府法定代理人,於調解、訴訟等法律程序中,市府無論是原告或被告,市長均名列代表人或法定代理人。並提到過去市府也曾委請律師提告,針對提告自然人之相關事宜,市府標準都一致。
另都發處表示,寡婦樓都更案屬國防部土地,國防部為活化土地委託內政部營建署城鄉分署發包公開招標,並由理銘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得標。從112年至113年間,市府已多次發布新聞稿駁斥寡婦樓案相關不實指控,但政論名嘴多次指控、影射市府涉及不法,不實言論已傷害市府名譽形象。
都發處說明,市府依法針對政論名嘴不實指控提出訴訟,因此以市府名義提出爭訟,要求回復名譽與賠償,希望捍衛市府清白與基層公務員形象。
李正皓踢爆高虹安與新竹市寡婦樓都更案間的關係,遭新竹市府提告民事求償。李正皓在臉書po出訴狀公文,並質疑高虹安是用市府公款委任律師告他。(照片取自李正皓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