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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院裁定鄭文燦1200萬交保 法務部長:尊重法官認定

    法務部長鄭銘謙列席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盤點公私部門合作營運模式法制爭議之探究與改善」專題報告並備質詢。(記者陳逸寬攝)

    法務部長鄭銘謙列席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盤點公私部門合作營運模式法制爭議之探究與改善」專題報告並備質詢。(記者陳逸寬攝)

    2024/07/10 10:18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桃園市前市長、已請辭海基會董事長的鄭文燦疑涉貪,桃園地院昨重開羈押庭裁定1200萬元交保。法務部長鄭銘謙今(10)日出席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前受訪,對於媒體詢問,檢方二度抗告,法官認為鄭文燦沒有串供理由。鄭銘謙表示,這個是法官的一個裁定事由,尊重法官的認定。

    立院司法委員會今邀請司法院秘書長吳三龍、法務部長鄭銘謙等人列席就「盤點公私部門合作營運模式法制爭議之探究與改善」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鄭銘謙於會前短暫接受媒體聯訪。

    對於媒體詢問,有關鄭文燦涉貪案,週刊踢爆白手套的監聽譯文,指行賄者把錢塞到桌子底下,有無此事?鄭銘謙說,這部分檢察官會一併了解。媒體續追問,週刊踢爆的監聽譯文詳細,為何會流出給週刊取得?鄭銘謙回覆,針對有沒有外流涉及偵查不公開這部分,桃園地檢署已分案在偵辦、了解。

    另,對於檢方二度抗告,法官仍認為鄭文燦沒有串供的理由。鄭銘謙則說,這個是法官的一個裁定事由,「我們尊重法官的認定。」

    此外,媒體詢問,外界解讀司法院和法務部,因為一個是英系、一個為賴系,兩邊抗衡才造成今天的局面?鄭銘謙說:「這個我們不清楚。」

    鄭文燦被控於桃園市長任內收賄500萬元,經桃檢傳喚後聲請羈押禁見,桃院裁定500萬元交保,檢方提出抗告,高等法院裁定發回更裁。桃院昨重開羈押庭,檢方與鄭的律師團經過4小時激烈攻防,法官裁定改以12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出海,禁止與同案被告、犯嫌、證人等聯繫或接觸。檢察官當庭再提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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