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護理「專業移民」遭延遲 監院要求陸委會檢討
監察院。(記者林哲遠攝)
〔記者林哲遠/台北報導〕監察委員紀惠容今(8)日表示,她接獲多起香港護理人員「專業移民」遭延遲的陳訴案件。經調查後,監察院內政及族群委員會審查通過調查報告,監察院促請行政院正視香港護理人員申請專業移民定居所遭遇各項困境,並督導陸委會深切檢討相關措施的缺失、移民署應依最新審查基準,加速處理審查作業,積極維護權益。
紀惠容指出,早期港澳專業移民極少,但香港地區2019年發生「反送中」運動,2020年6月更通過「港版國安法」,造成當地局勢動盪,導致香港「專業移民」申請台灣居留人數暴增。根據移民署統計香港「專業移民」數據顯示,2017年至2019年核准居留人數:12人、49人、308人;2020年至2021年核准居留人數暴增至1232人、1163人,直至2022年始降為537人,2023年更減為97人。
紀惠容續指,早期港澳居民以專業移民事由申請在台居留、定居之申請及審辦程序相對簡便,平均所需時程僅需37日;2020年陸委會為彌補國安漏洞,著手增修「香港澳門居民進入台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相關規定。此後,港澳地區專業移民案件審查時間拖長、核准定居日期難以確定,港澳專業移民申請者遂質疑主管機關,要求專業移民應考取國家證照或從事專業工作,違反法律明確性、法律保留及不溯及既往原則,並訴求專業移民應與護理師考試及格或從事專業工作脫鉤處理。
調查發現,陸委會於去年5月召開會議,請移民署除現有審查基準外,協助研訂「港澳居民申請定居保留觀察案件處理原則」,再納入「為國家政策及產業所需人才」、「有一定財力證明」等,將納入綜合判斷的參據,交由移民署據以執行。其中「有一定財力證明」,並進一步例示為「如已在台灣購置不動產或存款達600萬元等」,餘則僅列明處理原則,未就具體執行細節進一步規範,以給予移民署因應實務及個案衡酌裁量空間。
紀惠容表示,關於港澳專業移民「保留觀察」的定居申請案件,審查基準已有明顯放寬,陸委會呼籲保留期限將屆並已補正文件的申請人可即時送件,移民署將會優予處理、加速審查。不過,監院在去年7月函邀香港護理人員到院座談與調查過程中,陸續接獲多起類似陳情案,移民署對於港澳專業移民「保留觀察」定居申請案件最新審查基準的頒布實施,毫無所悉,顯示主管機關宣導成效有待提升,間接導致核准香港護理人員定居成效欠佳。
紀惠容要求,行政院督責陸委會、內政部移民署,積極強化對第一線人員之宣導與訓練,使其等完整知悉歷來港澳專業移民政策遞演之內涵,並能向港澳申辦專業移民人士正確傳達最新政策;同時,應精進移民業務機構的講習與管理,避免業者傳遞過時甚至錯誤資訊誤導申請人;並依最新審查基準,受理護理專業移民定居申請案件,落實政府的美意。
另外,紀惠容點出陸委會疏失,對港護多場次宣達香港護理人員在取得我國護理師證照前可擔任「全民健康保險住院整合照護服務試辦計畫」的醫院「照護輔佐人員」或「照顧服務員」,經監院調查後,衛福部明確表示,上開人員非屬我國醫事專門職業技術人員。陸委會未能事先與衛生主管機關溝通確認,即向香港居民傳達不正確訊息、誤導視聽。
最後,紀惠容強調,陸委會在2023年5月已針對香港專業移民保留觀察案件放寬審查基準,而非以「考取專業證照」或「從事與專業相關或其他未與專業相關之白領工作」,作為審查通過的必要條件。行政院宜研議召集陸委會、移民署、衛福部、勞動部等相關主管機關,就審查無國安疑慮,且符合一定條件的香港護理專業移民,得否以個案會商方式給予「個人式工作許可」,使其等在台可自由選擇個人專業以外的適當工作,藉以維持生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