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兵役延長」公投提案聽證 專家:涉及人事、租稅 依法不能公投
中選會今(15)日針對領銜人季節提出的「廢止義務役一年役期」公投提案舉行聽證。(記者方賓照攝)(記者李文馨攝)
〔記者李文馨/台北報導〕中選會今(15)日針對領銜人季節提出的「廢止義務役一年役期」公投提案舉行聽證。針對中選會提出該提案是否應定性為「法律之複決」,季節表示,本案不涉及修法,屬重大政策複決,若公投通過只會撤銷公告,回到蔡政府全面停止徵集一年期義務役情況。
季節在去年12月8日領銜提出「您是否同意,廢止2022年12月29日國防部宣布『將民國94年次(含)以後出生之役男義務役役期延長為1年』之公告?」全國性公民投票提案,中選會今年1月經委員會審議後,認定有舉行聽證必要,以釐清相關爭點。
季節表示,中選會提出7點作為召開聽證的理由,但其中有5點屬公投提案方的陳述自由,不應作為辦聽證延宕公投進程的理由。
針對中選會提出該提案是否應從「重大政策之複決」定性為「法律之複決」方屬正本清源,季節回應,延長兵役並未涉及修法,只是政府部門做成的公告,因此若公投通過,延長兵役的公告被撤銷,只是讓兵役制度回到蔡英文政府任內實施全面停止徵集一年的現役,本案很明顯是重大政策複決,通過後不涉及任何修法。
至於中選會認為主文中提到「陰謀」兩字有負面意涵,季節則說,公投法並無要求主文與理由書文字必須客觀中立的規範,且2021年的反萊豬公投提及「形同黑箱,同時也架空專業意見及公民參與」等也帶有主觀看法、各自陳述。
專家學者:該提案涉及人事、租稅 依法不能公投
台北教育大學教育經營與管理學系助理教授呂理翔表示,該提案符合政策複決的概念,而非法律複決。針對提案癥結,呂指出,第一,該公告中所提及恢復義務恢復是行政處分,可作為行政救濟標的,但人民沒有申請廢止的權利;第二,根據兵役法第34條,主管機關擁有調配軍事訓練和義務役人力的裁量權。
國防安全研究院國防戰略與資源研究所長蘇紫雲認為,役期增加是為了維持足夠的兵力規模,也就是「員額」,屬於人事權,依「公投法」規定,有關預算、租稅、薪俸及人事,不得作為公民投票之提案;呂理翔則認為該案與「租稅」性質相符,大家皆不希望租稅增加,如同役期增加一樣。
國防部訂國防興革措施「役期調整是其中一項」
國防部資源規劃司長鄧克雄表示,國防部考慮全球戰略環境、區域安全挑戰之外,也從台澎防衛作戰未來作戰模式,盤點國軍各種戰力組成,整合評估所需兵役規模、結構,以及根據未來作戰模式,所需要的戰術戰法及武器裝備,經過縝密評估,訂定一系列國防興革措施,而役期調整是其中一項。
內政部簡任視察王孝助則說,公投主文是寫94年後義務役「延長」為一年,但公告中都是寫「回復」為役期一年,役期都沒變,兵役法規定也還是一年;而內政部是配合兵役徵集事項辦理作業,尊重國防部相關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