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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大型境外網路平台在台落地 民團籲國會盡快立專法

台灣永社、台灣教授協會召開「大型境外網路平台應在台落地」座談記者會,現場並由法律白話文運動網站主編王鼎棫(右二)說明。(記者田裕華攝)

台灣永社、台灣教授協會召開「大型境外網路平台應在台落地」座談記者會,現場並由法律白話文運動網站主編王鼎棫(右二)說明。(記者田裕華攝)

2024/03/12 12:58

〔記者吳哲宇/台北報導〕台灣永社、台灣教授協會今日舉辦「大型境外網路平台應在台落地」座談記者會,由台灣永社副理事長黃帝穎律師主持,邀請台灣法律科技協會理事長江雅綺、東吳靜宜法律系兼任講師王鼎棫及台灣教授協會會長陳俐甫與談,倡議網路平台設立專法,規範落地機制,避免網路成為犯罪溫床的有效管理之道,呼籲新國會盡快制訂跟上時代、統一有效且符合比例原則的法律規範。

黃帝穎律師首先指出,以FB、Line等社群媒體被柬埔寨人口販運及就業詐騙集團下廣告為例,警察只能在機場舉牌警告被騙民眾,卻無法律依據可要求平台下架;前陣子抖音大規模散佈中選會作票等假訊息,同樣遇到沒有法律依據可對平台課責的困境,都凸顯台灣法律不足。尤其瑞典哥德堡大學發佈2023年研究報告,台灣是全球受境外假訊息影響最嚴重的國家,已蟬連十年榜首。因此新國會責無旁貸,確實有必要參與歐盟等國的網路及平台法律,盡速立法。

江雅綺表示,不管是歐盟的數位服務法,還是正在討論的人工智慧法規,核心精神都是不倚賴這些平台或網路服務業者的善意或自律,而是要用法律治理的框架,將數位服務分類、以規模分級,來確保有一個安全的網路環境,並在鼓勵數位創新之外,兼顧保護使用者的權益。而人們一天之中的生活已經與網路緊緊相連,既然是生活的一部分,那麼也就應該符合法律的規範,而不應成為真空地帶。

法律白話文運動網站主編、東吳及靜宜法律系兼任講師王鼎棫指出,該議題其實是舊瓶裝新酒,因為主要還是要保護權益受損的民眾,只是是針對新的科技平台。就像最近的蘇丹紅事件,若要打造合宜的網路使用環境,就須面對源頭與通路,但迄今相關業者卻遲遲未能落地管理,討論監督機制再多也是枉然。

陳俐甫指出,台灣身為資通訊大國,全世界的網通產品都來自台灣企業,但目前的網路法規管理卻處於石器時代等級,還是以社會秩序維護法等級處理,跟不上我國高階晶片供應網路報稅、支付的世界級網路生態。

陳俐甫痛批,台灣的食安等其他法規都追求歐盟標準,網路法規卻沒有比照。先前蔡英文總統的頭像被賣去一頁式廣告詐騙,行政院等部會對此國家級羞辱卻無能為力;選前許多人在抖音討論政治議題的流量都被限制,直到選後才冒出。我國不管制網路平台,卻讓民眾被境外網路平台、甚至是中國管制,荒謬至極。因此制定網路相關法律,不僅是維持網路安全秩序,也是自衛行為。

針對媒體提問如何拿捏國家安全和言論自由的尺度,黃帝穎表示,對於平台的治理其實不涉及平台的言論內容,就如美國針對抖音是從資安和兒童權益保護角度出發,是針對個人隱私的維護。政府對於員工使用抖音的管制,也是因為可能有資安盜取的問題,而國內現階段對此都還未有任何討論。

最後,台灣永社及台灣教授協會共同呼籲政府及本屆國會成員,應制定專法,強化數位市場管理、明訂網路平台的責任和義務;建立與數位服務提供者有效的合作機制,包含配合執法行動,防治網路犯罪的跨國特性;未在境內設立但提供服務的網路平台,應指定法定代理人,保證其有足夠授權級資源,可執行法遵業務;鼓勵網路平台提高服務條款透明度、強化消費者級未成年保護機制。

台灣永社、台灣教授協會今日舉辦「大型境外網路平台應在台落地」座談記者會,倡議網路平台設立專法,規範落地機制,避免網路成為犯罪溫床的有效管理之道,呼籲新國會盡快制訂跟上時代、統一有效且符合比例原則的法律規範。 (記者吳哲宇攝)

台灣永社、台灣教授協會今日舉辦「大型境外網路平台應在台落地」座談記者會,倡議網路平台設立專法,規範落地機制,避免網路成為犯罪溫床的有效管理之道,呼籲新國會盡快制訂跟上時代、統一有效且符合比例原則的法律規範。 (記者吳哲宇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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