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人身分赴南檢應訊 黃偉哲回應了
對於台南地檢署偵訊約談,黃偉哲今表示,偵訊現場有6個人,但基於偵查不公開,未透露是哪個案件。(記者洪瑞琴攝)
〔記者洪瑞琴/台南報導〕對於今(29)日到台南地檢署應訊,市長黃偉哲下午面對媒體回應表示,今天應檢察官要求應訊,現場大概有6個人,前後大約兩個小時,他被分配到的時間,包括簽名、看筆錄,大有40分鐘左右。
至於案情,黃偉哲表示,基於偵查不公開,他不便任何表示。媒體一再追問是否和光電案有關他皆未回覆,還自嘲說不能講,以免接受媒體訪問之後,被以洩密罪偵辦。
台南市長黃偉哲今(29)日上午市政公開行程,原定出席「紅球計畫」歷史街區策展活動宣傳會,及台南古都國際馬拉松活宣傳活動,後來因為到台南地檢署說明而無法出席。
黃偉哲大約於下午2點50分左右回到市府,面對媒體做出回應,但基於案情偵查不公開,他未透露是哪個案件。
據了解,黃偉哲今天上午被台南地檢署以「證人」身分傳訊,協助調查外傳的台南地區光電建設案疑有官商勾結不法情事,因為涉及偵查不公開,檢方對案情無法多說,但強調只要有不法情事,證據到那裡就會辦到那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