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逾8成遭駁!防疫致傷亡補助標準不一 監院要衛福部檢討改進

針對衛生福利部辦理《執行第五類傳染病防治工作致傷病或死亡補助辦法》引發爭議,監察院要求檢討改進。(資料照)

針對衛生福利部辦理《執行第五類傳染病防治工作致傷病或死亡補助辦法》引發爭議,監察院要求檢討改進。(資料照)

2024/01/17 21:36

〔記者楊丞彧/台北報導〕針對衛生福利部辦理《執行第五類傳染病防治工作致傷病或死亡補助辦法》,未公告補助判斷標準及補償金額計算基準,衍生爭議,監察院要求檢討改進。監察委員紀惠容調查也發現,期間共有802人申請該補助,經核准獲補助者計有123人,駁回率高達8成以上。

監察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於去(2023)年12月20日通過監察委員紀惠容所提調查報告。紀惠容表示,衛福部於2020年1月15日公告COVID-19為第五類傳染病,並於2023年5月1日將其調整為第四類傳染病。這3年多期間,依該補助辦法第2條第1項規定,共有802人申請該補助,經核准獲補助者計有123人,駁回率高達8成以上,總計補助金額為1千萬餘元。

依照規定,申請人須同時具備感染傳染病,且與執行防治工作有因果關係,並造成傷病、身心障礙或死亡之結果,方能獲得相關補助。

然而,紀惠容指出,衛福部針對「致傷病」未有明確定義,僅授權審議小組審定。在疫情持續3年餘期間,醫事人員執行諸多COVID-19防治工作,但審議小組以2022年2月作為分界點,在之前之確診,縱為輕症亦符合傷病之要件;但之後確診個案,如症狀輕微、無肺炎徵候、未住院治療或未使用抗病毒藥物,審議小組則認定不符傷病要件,前後判斷標準並不一致。

紀惠容指出,衛福部針對補償金額計算基準並未訂定參考指引,也沒有公告民眾周知,絕大多數醫事人員皆無管道知悉審議標準及補償金額計算方式;而衛福部對於審定不予補助者,僅制式化通知審查結果或教示救濟管道,對於不予補助原因或補助金額給付標準,皆未以同理心詳予說明或加強溝通,致使申請人無法釐清疑慮,並信服審議結果,有檢討改進必要。

紀惠容表示,疫情期間醫事人堅守防疫第一線,維繫醫療照護量能,肩負守護國人健康重任。然依該補助辦法申請補助者,僅有800餘件,經核准獲補助者計有123人。監委紀惠容指出,補助辦法雖為鼓勵性質,衛福部作為醫事人員及醫療機構中央主管機關,仍應研酌以釐清、分析醫事人員申請補助人數偏低之原因,並加強申請管道之暢通,保障醫事人員權益。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政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