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替買票 雲林縣大埤鄉代王麗華當選無效確定
2024/01/11 18:00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雲林縣大埤鄉第22屆鄉代表當選人王麗華,因丈夫陳源紀替她買票賄選,雲林地院判她當選無效,王麗華不服上訴,台南高分院予以駁回,不得上訴,王麗華當選無效確定。
依據一審認定,陳源紀在選舉期間對5名有投票權的民眾進行買票,大約花了1萬元,希望收賄的民眾與其家屬在投票日支持其妻王麗華選鄉代,陳源紀做為王麗華的配偶,不僅在家庭中有重要地位,也在選舉中扮演助選的角色、手足的延伸,所以認為王麗華對於陳的行為應負有一定的責任。
陳源紀買票行為,雲林地院判處1年10月徒刑、緩刑4年、褫奪公權4年,1年付10萬元給國庫,同時雲林地檢署也對王麗華提出當選無效告訴,一審判決當選無效。
王麗華提出上訴,台南高分院認定一審判決沒問題,認為她上訴沒理由,今駁回上訴,不得再上訴,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