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正皓:名譽受損,向張智倫求償149萬9999元
名嘴李正皓(見圖)請律師向張智倫提起民事訴訟求償149萬9999元。(資料照)
祝蘭蕙/核稿編輯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民進黨新北市中和區立委參選人吳崢與名嘴李正皓今(12)日與律師親自到新北地檢署遞狀,對張智倫、張智倫競選總幹事張國炎、侯友宜中和區競選總幹事謝森儒,提告違反選罷法意圖使人不當選、加重誹謗及公然侮辱。對此,李正皓表示,他已另外請律師向張智倫提起民事訴訟求償149萬9999元。
李正皓在臉書PO文表示,今天一早,他跟吳崢還有律師到新北市地檢署,針對張智倫以及他的競選總幹事張國炎發送選舉黑函一事,提告他們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104條、刑法309條、310條等罪。
李正皓指出,另外關於他個人遭誹謗名譽受損一事,已另外請律師提起民事訴訟求償149萬9999元(150萬內二審定讞)。由於寒冬將至,歲末送暖是高尚的品德,歡迎張智倫與張國炎盡快與他和解送暖。李正皓說,「雖然張智倫家族資產超過百億,149萬9999元對張家來說只是九百牛一毛,但如果你們投降與我和解,我願意釋出最大善意,推出投降打八折限時優惠。」還打趣呼籲「投降從速,以免向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