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報警逮造謠者被講成「綠色恐怖」 苦苓:有言論自由也有法律責任
作家苦苓表示,台灣人人都有言論自由,但也都有法律責任,民眾在社群媒體發表的任何圖文都要負責,雞蛋示意圖。(資料照)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日前有網友張貼「綠色壞蛋」的照片引發民眾恐慌,被質疑是散播不實訊息,農業部報警處理,卻被講成「綠色恐怖」。對此作家苦苓表示,台灣人人都有言論自由,但也都有法律責任,你在社群媒體發表的任何圖文都要負責。
苦苓在臉書PO文表示,任何人對你發表的內容有意見,覺得傷害到他、或是有害社會,都可以截圖向警察機關檢舉,警察依法要「傳喚」你說明,你可以馬上自己去,也可以請假晚點去,但絕不會被警察當場上手銬「逮捕」——亂下標題的訊息實在是害死人!
苦苓指出,警察訊問的結果,你可能沒事請回;或者確認你的內容不實,比較簡單的就以「社會秩序維護法」辧你,罪責通常很輕,嚴重的就可能涉及「誹謗」或「公然侮辱」,那就要移送檢察官,但檢察官也可能對你不起訴,如果起訴了,你就得上法庭,由法官來決定你是否有罪、量刑多少;當然,你不服還可以上訴。
苦苓續指,這是每個公民都同樣要負的權利義務,你要公開發言,就要經得起檢驗,沒有誰「迫害」誰的問題,自己從戒嚴時代就開始評論時政,也被警察傳訊過,也被檢察官訊問過,後來都沒事,因為我的言論「有憑有據」,電視上的名嘴,不管是什麼立場,幾乎沒有人沒被告過,而且有輸有贏,大家習以為常,因為這就是民主法治國家的常態。
苦苓直言,「在那邊鬼叫什麼『綠色恐怖』的,不是壞蛋、就是儍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