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賠金額六都最少 南市府:桃園最高是台南的5倍
南市府表示,去年國賠金額,南市為六都最少,市府也會針對受損的公共設施進行修護,確保民眾使用的安全。(南市府提供)
〔記者蔡文居/台南報導〕台南市政府表示,根據中央統計,台南市111年的國賠件數37件,僅次於台中市的65件,在六都中排名第二;但若從國賠的金額來看,台南市的國賠金額438萬餘元,是六都中最低的。國賠金額最高的桃園市2541萬餘元,是台南市的5倍。
另外,台中市、台北市也都有2000萬元以上,高雄市則有1681萬餘元,新北市則有961萬餘元,也是台南市的兩倍有餘。
南市府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台南市去年國賠事件賠償金額是六都最少,凸顯台南市因公共設施導致民眾生命財產的傷害程度,都是較輕微的,沒有發生重大的公安危害。但市長黃偉哲仍要求市府團隊切實做好公共設施及公共環境的安全維護工作,以免因一時的疏失,危害到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黃偉哲強調,沒有最好,只有更好,市府團隊會以實際的作為守護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市府表示,根據統計資料,市長黃偉哲上任之前的104到107年的4年間,台南市國賠金額合計1145萬餘元,上任後108到111年4年間,合計國賠金額1094萬餘元,明顯有減少。
市府說,發生國賠事件,顯現公共設施的養護不完善,才會造成民眾使用發生意外,市府從不會推卸責任,一旦發生公共設施的不當導致民眾受傷或財產受損,市府接獲通報後都會前往關切受影響的民眾,也會協助申請國賠,更會針對受損的公共設施進行修護,確保民眾使用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