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縣前口湖鄉長林哲凌貪瀆被判刑 未來無法參選卻有機會遞補議員
前口湖鄉長林哲凌未來沒資格參選,但卻有機會遞補成為雲林縣議員。(資料照)
〔記者鄭旭凱/雲林報導〕前雲林縣口湖鄉長林哲凌涉嫌收賄,一審被判刑10年、褫奪公權8年,根據立法院新修定通過的「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未來林哲凌將不得參選公職,不過去年底林哲凌參選雲林縣第六選區縣議員,雖未能當選,但該選區現任5名議員中有2人分別涉及賄選案及貪瀆案,未來判決確定後,林哲凌還是可望遞補成為雲林縣議員。
雲林縣政府民政處表示,依據選罷法新法規定,「十年以上徒刑判決尚未確定者不得參選」,未來林哲凌確定無法參選公職,但依據舊的選罷法規定,未來若雲林第六選區有議員遭到解職,林哲凌有機會遞補成為縣議員。
民政處表示,未來若是遞補條件產生,為了慎重起見,還是會行文向內政部請示再做最後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