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諜案」台灣平均判1.5年 蘇紫雲︰與歐美判19年差距12.7倍
民進黨立委羅致政、劉櫂豪、蔡易餘、莊瑞雄、王美惠今舉行「共諜案屢輕判,如何提升國安之建議」公聽會,邀請專家學者及機關代表與會。(記者謝君臨攝)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面對中國持續不間斷的統戰威脅,「共諜案」在台灣卻屢獲輕判。國防院國防戰略與資源研究所所長蘇紫雲今(2)日揭露統計數據,台灣破獲的軍事間諜平均刑度為18個月,反觀歐美民主國家高達230個月,相差12.7倍。法務部次長蔡碧仲強調,偵辦國安案件,不能沒有國安意識,危害國家的行為竟有判緩刑的案例,這是用一般案件的意識去審理,很難想像緩刑的基礎在哪裡。
民進黨立委羅致政、劉櫂豪、蔡易餘、莊瑞雄、王美惠今舉行「共諜案屢輕判,如何提升國安之建議」公聽會,邀請專家學者及機關代表與會。
蘇紫雲表示,軍事間諜的刑度,可看出我國與其他民主國家的差異,據他統計近年代表性案例,台灣破獲的軍事間諜平均刑度為18個月(一年半),歐美民主國家平均則為230個月(19年)相差12.7倍。其中,判處7年半最重的「向德恩案」,還是依貪污罪名;而發展共諜組織的「王鴻儒案」僅判9月、緩刑3年。
對於強化反情報的建議,蘇紫雲認為有三,包括強化「民主防衛」機制、加速法院統一見解與修法,以及恢復軍審強化統帥權。
中信金融管理學院副教授陳重見則提出6個面向,探討刑責太輕的問題,以及可能的解決方向。首先是刑度太輕的問題,這部分近年立法院已大幅提升,只剩下適用舊法的類型有待解決,且不能只注意國家安全法的適用,國家情報工作法能解決一部份國安法舊法太輕的問題;其次,法官欠缺國安意識,司法院已有相關改革,值得肯定;第三,追訴手段的強化,檢討監聽等蒐證利器的修法面。
陳重見說,第四,處罰類型不足,例如「向德恩案」,明顯欠缺針對此類行為的處罰。第五,加重其刑的對象不足。最後,專庭專人不應以國安法的案件為限,涉及國安犯罪者都應包含在內,才能收一體之效。
蔡碧仲強調,國安案件基本上危害都很大,判到緩刑是絕無僅有、不可思議;只要有明確證據,應要求法官處以重刑;對於言論自由的尺度,拿五星旗、寫投降同意書,無法定罪,「到底我們的尺度到哪裡,能讓民眾信服。」辦國安案件,不能沒有國安意識,用一般案件意識去審,才有緩刑的情況。
蔡碧仲認為,如果是危害國安,很難想像緩刑的基礎在哪裡,應要求檢調機關、國安人員必須把判緩刑的、欠缺專業的案件,統整起來研議原因。
司法院刑事廳法官朱嘉川則說,法官必須依法審判,包括無罪推定等原則,這是天職,也無所謂保守,法官也是國家的一份子,國安受危害,法官也不能倖免;至於個案量刑是否過輕,虛心接受社會公評,但這涉及審判核心,司法院作為行政部門,也不能干涉太多,只能說可以在量刑制度更加精進。
國防院國防戰略與資源研究所所長蘇紫雲。(記者謝君臨攝)
法務部次長蔡碧仲。(記者謝君臨攝)
中信金融管理學院副教授陳重見。(記者謝君臨攝)
司法院刑事廳法官朱嘉川。(記者謝君臨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