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政府3/1起實施彈性上下班 民眾洽公不影響
新竹市3月1日起實施彈性上下班,時間從半小時延長最多1.5小時,但民眾洽公不受影響。 (記者洪美秀攝)
〔記者洪美秀/新竹報導〕新竹市府人事處表示,從3月1日起,彈性上下班時間由現行半小時調整為1小時(上午8點至9點、下午5點到6點),星期五及星期六補班日彈性上班時間更擴大為1.5小時(上午7點30分到9時、下午4點30分到6點),希望透過適度分流,紓解竹市上下班車潮,民眾洽公不受影響。
人事處表示,擴大彈性上下班是在每天上班時數8小時,每週工作總時數40小時的原則進行調整,但新增各處在上午8點到12點、下午1點到5點須有人員在勤的配套措施,讓洽公民眾權益不受影響。
至於府外機關學校,在維持服務及教學品質前提下,由各該機關學校首長調整,但府外單位如區公所、戶政事務所、地政事務所、稅務局、環保局、消防局外勤人員及文化局外場館輪班人員,仍維持原有辦公及服務時間,警察局是否實施還要評估。
這項彈性上下班制也員工本人懷孕、重大傷病、身心障礙,或在上班前、後,須接送或照顧國小學童、學齡前嬰幼兒、重大傷病或身心障礙家庭成員需求者,可檢具證明文件提出申請,經審查通過,可將星期一到星期四的彈性上下班時間比照星期五擴大為1.5小時,也期拋磚引玉,股勵其他企業主跟進實施,也可電洽1999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