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修正案 分年編預算補助退撫基金
立法院16日院會宣讀法案三讀通過,立法院長游錫堃敲下議事槌。(記者塗建榮攝)
〔記者吳書緯/台北報導〕立法院院會今三讀通過「公務人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法」案,明年7月1日以後初任公務員採用退撫新制,並與現行制度的退撫基金切割;為此,立法院院院會今三讀通過「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明定由政府分年編列預算撥款補助退撫基金,以保障現職人員及已退休人員領取退撫給與之權益,自明年7月1日施行。
「公務人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法」規定,明年7月1日新進公務員適用退撫新制,採用「確定提撥制」,公務員初到任時設立個人帳戶,提供多元化的投資組合,供公務人員選擇。
因此,考量明年7月1日以後初任公務員採用退撫新制,並與現行制度的退撫基金切割,使得現行退撫基金不再有新進人員的提撥收入,將面對提早用罄問題,為保障現職人員及已退休公務人員領取退撫給付的權益,立法院院會今三讀通過「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九十三條及第九十五條修正案」。
三讀修正條文明定,因公務人員退撫新制建立,導致退撫基金用鑿年度提前之財政缺口,由政府依退撫基金財務精算結果,自新制退撫制度實施之日起,分年編列預算撥款補助。
此外,三讀修正條文規定,政府依規定完成退撫基金撥補後,應依退撫基金財務精算結果,接續分年編列預算撥補現行退撫基金,以健全基金財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