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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4年北市少輔院暴動鎮壓案 監院移請法務部研究促轉條例適用

監委今公布「民國63年間台北市少年輔育院暴動鎮壓」調查案,除請法務部研處有無適用「促進轉型正義條例」規定外,並盼藉此案持續深化我國人權法制健全。圖為監察院。(資料照)

監委今公布「民國63年間台北市少年輔育院暴動鎮壓」調查案,除請法務部研處有無適用「促進轉型正義條例」規定外,並盼藉此案持續深化我國人權法制健全。圖為監察院。(資料照)

2022/09/29 13:26

〔記者吳書緯/台北報導〕台北市政府曾在1970年代在屏東縣小琉球設置少年輔育院,後因管理失當,導致院生暴動而出動軍隊鎮壓,造成多人死傷,但因當年仍在戒嚴,消息遭封鎖,以致事件真相仍遭塵封。監委張菊芳等人今公布「民國63年間台北市少年輔育院暴動鎮壓」調查案,除請法務部研處有無適用「促進轉型正義條例」規定外,並盼藉此案持續深化我國人權法制健全。

監察院今指出,1974年的北少輔暴動案,由於事涉兒少人權,並可能有轉型正義等問題,監院獲悉後,即由監委張菊芳、紀惠容、葉大華進行調查,經過廣泛蒐整各機關檔卷,以抽絲剝繭方式,尋得北少輔當年院生、員工,及琉球鄉耆老等多人進行訪談,並諮詢專家學者後調查完成。

監院表示,調查報告經監院司法及獄政委員會審查通過,除移請法務部研處有無適用「促進轉型正義條例」之規定外,並盼藉由本案調查結果之公布,敦促持續深化我國人權法制的健全。

監委調查發現,本件暴動導火線是在1974年3月9日因北少輔為處理一起院生鬥毆事件而召請當地駐軍布崗,惟經院生發現後,認為院方找軍隊過來抓人,因而群起鼓躁,進而演變成暴動搖房事變。

監委指出,當時北少輔全體學生160餘人幾全響應,分持木槍、十字鍬、鐵錘、石塊等向維持秩序之武裝士兵直衝,後經維持秩序之武裝士兵開槍射擊,造成1人死亡,1人重傷,另5人受傷情事,暴動始告平息,暴動經鎮壓過後9天,於3月18日屏東地檢處迅即完成偵結起訴,北少輔隨即辦理院生之移監事宜,不久後遣散完畢,北少輔即予裁撤。

查案監委分析指出,台北市於1967年升格為直轄市,與台灣省政府成平行機關,省府函請北市應自行收容北市籍的感化少年,但北市府之後2年都沒找到合適院址,最後在中央政府協調下,於1969年11月間經跨機關會議決議,將北少輔設於屏東縣琉球鄉,並委託警備總部職三總隊代為籌設與管理。

然而,監委提到,北少輔的成立實際上並無明確之法律依據,且警備總部職三總隊原係關押檢肅「流氓」之組織,欠缺輔導受感化教育少年之專業,遂以軍事化方式進行管理,而在北市府與省市在未有法令未有規定及授權下,採用「二級制」收容,即頑劣及惡性重大者送小琉球北少輔、一般少年犯送其他省立輔育院、台北市一般少年犯送桃園少年輔育院。

監委指出,差別化的處置不但於法無據,對何謂「頑劣及惡性重大者」亦因屬不確定法律概念,使受指定收容之小琉球北少輔的管理與輔導難度均大幅提高,加之該院配置之人員欠缺少年輔導專業情況下,無疑雪上加霜,終釀成為發生本案院生暴動及流血鎮壓事件之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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