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質疑「數位中介法」反遭攻擊 王婉諭痛批向在野黨潑髒水

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今(23)日召開「黨政干預廣電媒體,政府黑手伸向網路」記者會,質疑NCC推出之「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有侵害言論自由之虞。左起為時代力量立委王婉諭、邱顯智與陳椒華。(記者楊丞彧攝)

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今(23)日召開「黨政干預廣電媒體,政府黑手伸向網路」記者會,質疑NCC推出之「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有侵害言論自由之虞。左起為時代力量立委王婉諭、邱顯智與陳椒華。(記者楊丞彧攝)

2022/08/23 15:51

〔記者楊丞彧/台北報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6月底公布「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後,展開多場公聽會聆聽各界意見,然草案內容引發箝制言論自由的質疑聲浪。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今(23)日召開記者會再度提出質疑,立委王婉諭也痛批,部分有心人士攻擊時力支持「性私密影像下架」卻反對「數位中介服務法」,根本是對在野黨「潑髒水」,這樣的行為也相當不負責任。

立委邱顯智直指,言論自由其中最重要的一點,就是保障最激烈批判政府的自由。而網路言論環境的治理並非新議題,重點不在於應不應該管,而在於該怎麼管,也在於法律應怎麼設計,才不會讓執政者以打擊犯罪、假訊息之名,行言論審查、管制之實。

邱顯智質問總統蔡英文,是否還記得她在2013年反對時任馬英九政府所提出之電信法第九條修正草案的理由,還是換了位置就換了腦袋?NCC此次提出之草案規定,只要主管機關認定某言論是謠言或有違法之嫌,平台業者就必須配合加註警示,還要求若主管機關提出緊急資訊限制令申請,法院須在48小時內裁定。賦予主管機關如此大的權力,難道不正是獨斷限制網路活動的做法?

邱顯智也說,NCC聲稱草案參考的歐盟與英國法案,未有強置業者按照主管機關要求加註警示之作法,未以如此高強度的規範賦予行政機關這樣大的權力去限制網路言論自由,我國作法可說是獨步全球。數位中介服務法歷經多年研擬後,現在端出一份有嚴重侵害言論之虞的草案,很明顯是政府失職,也讓人懷疑是否政府想要以魚目混珠的方式,將黑手伸進網路。

立委王婉諭指出,她過去多次呼籲應正視資訊戰與錯假訊息威脅,也認為應盡快討論網路治理。但錯假訊息不易辨識且難度很高,不應跟性私密影像混為一談,更不應以一些條款概括地無限擴張行政機關權責。此外,業者是否落地,也影響到法規對平台業者的拘束力。因此,之前討論性私密影像的修法過程,她也多次呼籲政府不該閉門造車,結果訂出不切實際又無法執行的法律。但NCC這次數位中介法草案又引起產學界跳出來反對,顯然NCC根本對各界意見充耳不聞。

王婉諭強調,時力不反對網路治理的相關立法,但反對過當的管制措施。而近日有心人士為護航數位中介法草案,質疑時力一方面支持性私密影像納管卻反對推動數位中介法是「立場反覆且沒有中心思想」,她痛批這樣的說法是在操作資訊落差、搬弄是非,根本是指鹿為馬且毫不負責任。

王婉諭表示,數位治理是全球所共同面對的難題,如何適切掌握界線相當不易。政府在推出草案前就應廣納各界意見,而不是在公聽會後被各方砲轟才草草取消,更不該滿腦子只想著要甩鍋跟政治攻防,這只會阻礙台灣言論自由環境的發展,也會讓政府離真實的民意越來越遠。她警告若因此次數位中介法推動的荒腔走板過程造成我國數位治理走回頭路,甚至耽擱到性私密影像下架,執政黨應負起最大的責任。

立委陳椒華也舉鏡電視案報導為例,質疑在執照審議過程發生疑似黨政高層介入等諸多爭議,以及NCC主委陳耀祥疑似護航,呼籲陳耀祥、行政院蘇貞昌與民進黨前秘書長洪耀福等相關黨政高層與官員,都應該出面說清楚。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政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