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啟臣:數位中介服務法是惡法 立法院應拒審
國民黨前主席、立委江啟臣今痛批NCC提出的「數位中介傳播服務法草案」是惡法,立法院應拒審。(資料照)
〔記者林良昇/台北報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預計捐助新台幣25億元成立「專責機構」規範網路假訊息、網路霸凌等不當或違法言論,遭在野黨批養網軍、箝制言論自由,國民黨前主席、立委江啟臣今痛批NCC提出的「數位中介傳播服務法草案」是惡法,立法院應拒審。
江啟臣今在臉書發文批評,民進黨完全執政後,以打假消息、維護國家安全,甚至是防衛民主之名,透過國會多數一再強行通過管制言論的法律,壓制不利政府言論,剝奪人民批判的勇氣,讓人民不敢質疑政府,藉以鞏固政權,說是防衛民主、但實際上是在打擊民主。
江啟臣提到,政府自2019年起以防制假消息危害為名,由行政院陸續提出修法並利用國會多數強行通過,之後再以國家安全為名,通過所謂的「國安五法」及「反滲透法」,擴大外患罪適用範圍,之後藉成立數位發展部擴增NCC網路監理業務,並提出「數位中介傳播服務法草案」,通過後用以管制網路言論。
江啟臣表示,「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開宗明義說是為了要保障數位基本人權、促進數位通訊傳播自由,但綜觀法條規定卻是在管制網路言論,侵害網路言論自由,再次以打假消息之名,賦予政府機關在法院認定前,就可以逕自認定假消息,要求平台業者加註警語,無疑就是以國家公權直接要人民禁言。
江啟臣認為,草案中更可向法院聲請「緊急資訊限制令」要求平台業者移除或限制接取資訊,「這不就是在封鎖質疑政府言論,管控網路輿論?」要求法院必須在48小時內作出裁定,更有侵害司法獨立之虞。
另外,江啟臣說,NCC規劃以25億元的國家公帑成立「專責機構」,負責通知平台下架各機關認定之違法言論,制定數位中介服務業者自律規範、還負責「推動具有新聞編輯內容之網路資訊服務提供者,建立實效自律及標章機制」,無疑是在干預新聞自由。
江啟臣批評,專責機構由過去關閉有線電視新聞台、挨轟東廠的NCC捐助成立,而該機構未來以財團法人方式成立,董監事由NCC任命,恐怕只是NCC的附隨組織,專責網路言論監控。
江啟臣認為,民進黨執政後過去多次以打擊假訊息和國家安全為由修正相關法令,擴大適用範圍、對象並提高處罰,各類假訊息都已有相關法令規範適用,再有不足也還有「社會秩序維護法」散布謠言的適用,為何仍要畫蛇添足?立院應拒審「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惡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