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黨產會追徵「轉帳撥用」8.6億提告 最高行判國民黨敗訴
不服遭黨產會追徵8.6億多元提告,北高行今判國民黨敗訴。(資料照)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國民黨早年來台後,以「轉帳撥用」等方式,無償取得458筆的國有特種房屋土地,行政院黨產會認為是不當黨產,追徵8.6億多元,國民黨不服提告,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結,今判國民黨敗訴。可上訴。判決理由尚待公布。
黨產會認為,國民黨在訓政時期依國防最高委員會第227次常務會議決議,只取得房屋的「使用權」,且應於行憲後實行黨國分離,將房屋使用權還給國家,但國民黨不但沒有返還給國家,還利用「黨國一體」政治支配實力,將房屋「所有權」移轉登記為「黨有」,屬於不當取得財產。
黨產會也指,國民黨當時僅取得房屋,並不包括基地(土地),因此行憲後以「轉帳撥用」名義將該房屋的土地所有權移轉給國民黨,於法無據。
黨產會並考量國民黨「轉帳撥用」取得國有房地已移轉他人,決定追徵8.6億多元,國民黨不服提起本件告訴,同時聲請停止執行。
北高行就聲請停止執行部分認為,黨產會要追徵價額達8.6億多元,且經調閱執行署台北分署案卷後,確實已陸續查封多筆土地、建物,並有進入換價程序的可能,法院現階段若未介入,恐導致國民黨遭換價之財產將無從或難以回復,裁定本訴尚未確定前,黨產會應停止追徵。
最高行政法院同意北高行看法,並指國民黨的財產除了非不當黨產(黨費、政治獻金等)外,均被推定不當取得的財產,原則上已禁止處分,事後也可經由黨產會因為認定為不當取得財產而命其移轉,足以確保日後執行受償,維持北高行裁定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