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茂鍾服勞役造假案遭監院彈劾 前南檢檢察長周章欽:深感錯愕
已轉任律師的前台南地檢署檢察長的周章欽對彈劾表示「深感錯愕」。(資料照)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掀起司法界醜聞的佳和集團前董事長翁茂鍾,因炒股案被判勞動服務2千多小時,卻在警方包庇下作假勞動服務;時任台南地檢署檢察長的周章欽、時任台南市警察局長陳子敬,遭監察院認為明知與翁茂鍾有利害關係,仍收翁茂鍾餽贈的襯衫,2人今分別遭監察院彈劾通過;對此,已轉任律師的周章欽今天無奈表示「深感錯愕」。
周章欽今天受訪表示,監察院今年2月曾就翁茂鍾當年服社會勞動造假一案,針對翁茂鍾聲請到台南市警局麻豆分局官田分駐所進行社會勞動的疑點徵詢過他,他對於翁茂鍾當年聲請社會勞動的流程並不清楚,對於監委的相關提問,他因此無從回應。
周章欽強調,社會勞動制度的設立目的,是在舒緩監獄的擁擠,減少公帑的支出,以及對社會勞動者進行教化,該制度為求便民,服社會勞動者若提出聲請,想去哪個地方服社會勞動,根本不需要關說或陳情,只要有提出聲請都會通過,他當年根本不知道翁茂鍾有沒有提出聲請,或是如何提出聲請,他從未過問。
周章欽表示,假設因為他的事件,造成社會的困擾,以及台南地檢署同仁的委屈,他深感不安,一併致歉。
全案起源於2012年1月,當時翁茂鍾因炒股案被北檢囑託南檢執行社會勞動2169小時,翁茂鍾選到官田分駐所勞動,但是他在同年9月即火速完成,換算下來,他必須在9個月之內,風雨無阻、無分假日,每天到警所工作8小時才能辦到。
去年1月間,翁茂鍾掀起「百官行述」的司法醜聞,他被查扣的筆記中,提及他曾宴請哪些司法官及檢警調高層,檢方重查他當年的舊案才發現其勞動時數有異;去年9月,台南地院依偽造文書罪判翁茂鍾2年2月徒刑,協助翁作假時數的前台南市警局麻豆分局官田分駐所副所長楊博賢則判1年10月、緩刑4年;今年6月,台南高分院改判翁1年10月徒刑,楊博賢改判1年6月,維持緩刑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