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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轉會再度打贏國民黨官司 欣見法院認可省黨部檔案封存必要性

促轉會代理主委葉虹靈。(資料照)

促轉會代理主委葉虹靈。(資料照)

2022/05/12 13:34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促轉會今天中午表示,國民黨確認「促轉會109年封存中國國民黨『台灣省黨部』檔案處分無效」案,今天經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駁回,顯見司法認可促轉會為執行政治檔案審定之法定任務,於本案行使保全手段之適法性。促轉會欣見司法肯認於審定期間保全「台灣省黨部」檔案狀態之合法性與必要性,認為這是後續政黨政治檔案調查作業相關議題至關重要的判決。

北高行在4月14日宣判,促轉會108年審定有關228事件的33筆政治檔案,要求國民黨將檔案移歸國有案,經國民黨訴請撤銷後,判決駁回。北高行今天又針對國民黨確認「促轉會109年封存中國國民黨『台灣省黨部』檔案處分無效」案駁回國民黨之訴,促轉會再度勝訴。

促轉會表示,今天宣判的案件,為促轉會109年9月18日於政大封存共計124箱「台灣省黨部」檔案,為免檔案於審定期間遭移轉所進行之保全程序。國民黨不服,遂於同年3月16日於提起撤銷訴訟。促轉會完成「台灣省黨部」審定作業後,國民黨因檔案已於同年8月17日啟封,改向法院確認促轉會封存違法。

促轉會109年調查得知國民黨持有3萬多筆未曾通報之「台灣省黨部」檔案,且自行將檔案移至政大委託進行數位化及編目作業。該批檔案內容涉及二二八事件、叛亂案件、政黨與政府機關人事調用情形、政黨對日產之接收、黨產等重要且未曾公開之檔案。國民黨更在109年7月向促轉會主張「無其餘檔案可通報」,促轉會後續兩度函請國民黨及政大提出檔案皆未獲配合。

109年9月18日,促轉會應政大之請求,雙方就「台灣省黨部」檔案保全相關議題進行討論,政大出席代表未能確保國民黨不會再度搬遷檔案,促轉會鑑於國民黨已有通報不實及自行搬移檔案等情形,且為防免檔案於審定完成前遭到搬移或毀損,因此提出依促轉條例第15條,至政大封存該批檔案,政大代表首肯認同,並於封存過程中多所協助。

促轉會表示,此案是我國政黨政治檔案相關案件中,首件涉及暫時性行政處分者;國民黨於訴訟及輿論一再聲稱檔案交由學術單位開放並未藏匿、促轉會封存未經政大允許構成違法等主張,企圖掩蓋該黨未依法補正通報政治檔案之舉措、曲解促轉條例之規範,促轉會欣見司法肯認於審定期間保全「台灣省黨部」檔案狀態之合法性與必要性,此乃對後續政黨政治檔案調查作業之進行至關重要之判決。

目前「台灣省黨部」檔案尚有14筆檔案未移歸至檔案管理局,促轉會已於5月9日再次通知該黨限期於5月16日前完成移歸,希望國民黨於期限內依法儘速移歸,否則將以違反促轉條例第18條第5項裁罰。

此外,促轉會在4月28日就國民黨未補正通報提出文化工作會、海外工作會、社會工作會等檔案,一再規避、妨礙促轉會調查之行為,裁處30萬元罰鍰,並要求該黨於收受處分書後7日內,改善補正通報工作會等政治檔案及其存放地點,否則依法得連續裁處。由於國民黨屆期並未履行改善,促轉會再度嚴正呼籲,國民黨依法應儘速改善補正通報提出工作會等檔案,否則促轉會將再以該黨規避、妨礙促轉會調查,依違反促轉條例第16條第1項及第6項之規定,再次論處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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