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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菸防法」扼殺雪茄館? 衛福部:盼設獨立吸菸室

民進黨立委蔡易餘。(記者謝君臨攝)

民進黨立委蔡易餘。(記者謝君臨攝)

2022/04/18 14:18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民進黨立委蔡易餘今(18)於立法院舉行記者會,指新版「菸害防制法」將雪茄館排除在「禁菸場所的例外條款」之外,如同將該產業百分之百扼殺,盼修法更加細膩,減少對產業的衝擊。對此,衛福部國健署副署長魏璽倫說,經實地了解後發現,PM2.5濃度在雪茄館是一般處所的5倍,希望是在雪茄館內設置獨立空調、空間的室內吸菸室,這部分是由子法訂定,將來可以再做討論。

蔡易餘表示,現行「菸害防制法」第15條第1項第11款規定,禁菸場域包括旅館、商場、餐飲店或其他供公眾消費的室內場所。但於該場所內設有獨立空調及獨立隔間的室內吸菸室、半戶外開放空間的餐飲場所、「雪茄館」、下午9時以後開始營業且18歲以上才能進入的酒吧、視聽歌唱場所,不在此限。但,行政院新版草案卻將「雪茄館」直接從例外條款中拿掉。

他強調,雪茄館在台灣是合法產業,來自於衛福部2008年的函釋,必須具備三要件,包括:該場所的營利事業登記內容須含菸酒零售項目;該場所雪茄或相關器具的營業額至少須達該場所全體營業額50%;該場所須提供消費者吸食雪茄的空間,且具控溫保濕等設備以為客人提供保存雪茄之服務。不應扼殺合法業者的工作權。

對此,魏璽倫指出,雪茄館由經濟部經過合法商業登記,我們非常尊重產業和產業的工作權,但身為衛福部國健署的一員,從業人員的健康權也是我們在意的,經實地了解後發現,PM2.5濃度在雪茄館是一般處所的5倍。

她表示,雪茄館不會是旅館或商場,主要是看業者的登記項目;初步了解,雪茄館中本來就有餐飲、酒水,不會只有雪茄,本來就屬於內涵項目之一,因此,我們希望業者在雪茄館內設有獨立空調、空間的室內吸菸室,至於室內吸菸室的規範訂定在子法,這部分可以再做討論。

魏璽倫說,依據現行法規,目前雪茄館等同於室外吸菸,我們無法可管,沒辦法請地方衛生單位去查核;至於2008年衛福部的函釋屬於行政指導,沒有法律效果,猶如道德勸說;至於該函釋對於雪茄館的定義,其權責單位是在經濟部。

蔡易餘則強調,希望在修法過程中,注意現行產業的權益,不要強行修法造成產業直接被扼殺,盼修法過程更細膩,減少對產業的直接衝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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