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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電子圍籬侵犯隱私爭議 監院促指揮中心妥善處理

監察院社福衛環委員會昨通過監委王幼玲等人所提調查報告,指出在程序、個資保護等不周備處,將提醒指揮中心正視相並妥善處理。(資料照)

監察院社福衛環委員會昨通過監委王幼玲等人所提調查報告,指出在程序、個資保護等不周備處,將提醒指揮中心正視相並妥善處理。(資料照)

2022/02/24 10:23

〔記者吳書緯/台北報導〕武漢肺炎(新型冠狀病毒病,COVID-19)疫情至今逾2年,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為防疫考量,自前年開始以電子圍籬進行居家隔離者及居家檢疫者的管理及關懷,並搭配各種科技防疫手段,引起適法性和隱私權侵害爭議;監察院社福衛環委員會昨通過監委王幼玲等人所提調查報告,指出在程序、個資保護等不周備處,將提醒指揮中心正視相並妥善處理,使防疫及人權可以併行。

監察院今透過新聞稿表示,疫情指揮中心為防疫考量,自2020年2月5日開始以電子圍籬進行居家隔離者及居家檢疫者的管理及關懷,並搭配手機基地台精準疫調匡列、健保卡註記、電子圍籬2.0及簡訊實聯制等科技防疫手段。

然而,上述手段屢遭質疑其法源「傳染病防治法」並無明文授權,而隨著疫情期間聯合國及歐盟陸續頒布相關人權及資料保護指引,我國電子圍籬相關措施的適法性及隱私權侵害疑慮,引起監委關注並進行調查;監院社福衛環委員會昨通過監委王幼玲、王美玉、高涌誠所提調查報告,分別指出在程序、行政透明、個資保護及法制面向確有不備之處,將提醒指揮中心正視並妥善處理。

查案監委表示,以電子圍籬的使用為例,2020年1月28日決定實施電子圍籬後,2月5日旋即實施,同年2月5日及24日始分別檢附「運用智慧科技輔助居家隔離及居家檢疫作業流程」及其修正版函請地方政府配合辦理,遲至同年3月8日始正式公告實施,系統服務平台至同年3月26日方簽約生效,直到5月28日,才公布「COVID-19因應指引:實聯制措施指引」。

查案監委表示,電子圍籬的上路,明顯未依循「先程序,後實體」之原則,指揮中心縱因疫情緊急未依嚴謹程序辦理,仍應趁國內疫情獲穩定控制之際,盤點疏漏不足之處並研謀改善,以增益我國人權保護形象。

查案監委進一步指出,台北萬華部分民眾健保卡遭註記,而衍生就診被拒之爭議,也有程序及行政透明相關問題,萬華區高風險族群自2021年5月15日至29日遭納為健保卡註記對象,卻至28日即將結束註記之際,指揮中心才於記者會宣布,顯然與聯合國人權指引、歐盟一般資料保護規則(GDPR)的「透明原則」原則有相當落差。

最後,查案監委表示,國內疫苗接種覆蓋率既已大幅提升,疫情更有朝向「長期」且「常態」方向調整之趨勢,顯示現階段電子圍籬使用空白授權的正當性與急迫性,與疫情早期「避免緊急危難」等情勢不可等量齊觀。

監委呼籲,指揮中心於約詢時既允諾「適時滾動檢討」等語,即應把握疫情和緩及穩定控制期積極妥處,使人權保護之相關配套機制及措施與我國亮眼的防疫成績可以兼顧併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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