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修正軍保條例 父母可同時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立法院院會今三讀通過「軍人保險條例」、「志願士兵服役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刪除志願士兵育嬰留職停薪申請,僅得以本人或配偶一方為限的規定,以及刪除父母不得同時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的規定。(記者方賓照攝)
〔記者吳書緯/台北報導〕為配合建構安心懷孕及友善生養環境,提供完善且具有彈性的留職停薪制度給予國軍官兵,立法院院會今三讀通過「軍人保險條例」、「志願士兵服役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刪除志願士兵育嬰留職停薪申請,僅得以本人或配偶一方為限的規定,以及刪除父母不得同時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的規定。
現行「軍人保險條例」第16條之一第5項規定,父母同為本保險被保險人者,在不同時間分別辦理同一子女的育嬰留職停薪並選擇繼續加保時,得分別請領;本次修法刪除上述規定,意即父母同為軍保被保險人,可同時請領同一子女的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此外,本次修法,刪除「志願士兵服役條例」第6條之一部分條文,刪除志願士兵育嬰留職停薪申請僅得以本人或配偶一方為限的規定。
民進黨立委劉建國在三讀通過後發表感言指出,台灣同時面臨著人口老化與少子女化的雙重危機,2021年出生人數全年估計數字約在15.7萬至16.4萬間,在人口自然發展的背景之下,國軍首當其衝,老化與少子女化,影響國安甚鉅。
劉建國說,本次修法感謝國防部長邱國正大力支持,連同本週二三讀通過的「陸海空軍官士任職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都是民進黨政府面對國軍人力危機的積極作為,挑戰雖然持續存在,但打造友善生養職場環境,「是我們永遠不變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