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市府人事處長職務宿舍22坪租3.4萬 議員認為太貴擱置待審
人事處長職務宿舍位於桃園區復興路大樓,22坪要價3.4萬元,遭議員黃婉如批評過高,桃園沒有這樣行情。(記者謝武雄攝)
〔記者謝武雄/桃園報導〕桃園市議會今聯席審查人事處預算,其中處長職務宿舍編列40.8萬元(每年)。議員黃婉如批評,以3.4萬元租復興路22坪大樓太誇張,這樣的錢都可以租店面,其他局處1年只要10幾萬元,為何人事處特別高,最後黃婉如要求主計處提供所有局處長職務宿舍預算,該筆預算則擱置待二讀審查。
人事處長黃新雛表示,職務宿舍是在前任處長就已租好的房子,她只是蕭規曹隨繼續住,當初人事處也擔心租金過高,經訪價周邊住宅並無過高問題,另去年上任之初,由於桃園市積極向中央爭取員額,所以住在職務宿舍時間並不多,但今年以來除假日,其餘時間都住在職務宿舍。
財政局長歐美鐶也說明,職務宿舍是給非桃園市局處首長居住,由於要接近市府大樓,因此租屋地點必須在桃園區,該租金還算合理;主計處長林世杰說,關於首長職務宿舍租金,與相關單位討論後,原則上以月租3.4萬元為限。
黃婉如認為,以3.4萬元租22坪大樓是台北市行情,桃園租這樣價格實在太高,事實上在桃園區復興路都可以租到店面,希望人事處自行刪減預算。
議員蔡永芳則緩頰,認為局、處首長的確有職務宿舍需求,否則舟車往返不利於公務,國民黨團總召蘇家明也認為,職務宿舍的確有其必要性,但預算必須在合理範圍;最後黃婉如要求主計處提供各單位首長職務宿舍資料,至於該筆預算則擱置,待二讀時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