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罷免案在即遭爆10年前曾肇逃 陳柏惟︰在法院認罪未狡辯逃避

台灣基進立委陳柏惟。(資料照)

台灣基進立委陳柏惟。(資料照)

2021/10/06 14:31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台灣基進立委陳柏惟罷免案投票在即,資深媒體人黃揚明6日透過臉書開轟,指稱他接獲民眾爆料陳柏惟於2011年9月曾駕車撞傷機車騎士,還肇事逃逸,因此遭判刑。對此,陳柏惟回應:「在法院坦白認罪,事後積極也與對方和解、過程未有狡辯與逃避。」

資深媒體人黃揚明於臉書發文引述判決書內容指出,2011年9月29日清晨6點35分,當時年僅26歲的陳柏惟駕駛自用小客車在高雄市前鎮區行駛,與一位騎著普通重型機車的機車騎士發生擦撞,事後陳便駕駛自用小客車逃離,而傷者被送醫治療,承辦員警調閱道路監視器後,循線查獲陳柏惟到案。

2012年6月14日,一審宣判陳柏惟肇逃,判刑9個月、緩刑3年、接受3場法治教育,雖2015年陳柏惟緩刑期滿後就無須入監服刑,也不會留下前科,因此仍可申請到俗稱「良民證」,但讓黃揚明質疑他肇逃、當時是否酒駕。

對此,陳柏惟稍早於臉書發文回應:「先說明10年前這個交通事件,這不是抹黑,是刻在我心上的事件。當時因經濟因素,我兼差2份工作,從早忙到深夜。那一天凌晨,我結束工作返家途中,因疲勞駕駛,導致事件發生,未有酒駕,警方通知到案後過程完全配合,在法院坦白認罪,事後積極也與對方和解、過程未有狡辯與逃避。」

陳柏惟提到,此事件完全是我的責任。稍早也與當事家屬聯繫,對方只有一個請求,希望外界不要影響他們平靜的生活,我也要拜託大家,不要打擾他們,我們也互相祝福。我十分明白,不對的事就是不對,賠償受害者的損失、深刻反省絕不再犯,是我在接下來的人生中,時時刻刻警惕自己的教訓。

陳柏惟指出,這是我人生的轉捩點,在這件劇烈的教訓後,重新面對人生,才有了今天的陳柏惟。我很感謝對方給我和解的機會,我不會逃避或掩蓋我的過去,誠實面對過去,是我一貫的態度。最後,我要再一次向當事人和社會致上最深的歉意與反省。我會把這件事情,作為我人生永遠不會忘記的教訓,鞭策我自己,要用更大的努力,來回饋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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