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MT黨工宿舍座落公有地 黨產會同意「回捐」地方政府
中國國民黨欲將花蓮市民權路上黨部主委宿舍捐贈給地方政府,黨產會已同意所請。(翻攝Google地圖)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行政院黨產會近期同意中國國民黨捐贈名下3筆黨產給地方政府,分別為興建於花蓮、台東公有地的地方黨部主委宿舍兩棟,以及1筆位於台東縣卑南鄉透過「繼承」取得的土地,要將爭議黨產歸還國有。
國民黨日前向黨產會申請捐贈在台東縣卑南鄉及台東市、花蓮市共3筆不動產給當地政府,黨產會召開委員會議討論該案,因符合「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9條但書規定,已同意所請。
據調查,國民黨打算捐贈的宿舍建物,其中1筆位於台東市新生路168巷9弄24號,現無人居住,建物座落於公有土地,該不動產是國民黨在1976年8月登記取得,附近有台東市公所、台東戶政事務所等公署。
另1筆在台東縣卑南鄉梅園段581地號的黨產土地,1954年原為國有,由台東縣政府管理,後於1968年移轉登記為私人所有,復經二次移轉後,所有權因買賣轉移至呂姓榮民名下,但該土地卻在1982年6月由國民黨「繼承」。
經查,這筆由國民黨「繼承」取得的22坪土地,當初註記管理人是「國軍退除役人員黨部直屬23區黨部第2區分部」,國民黨去年曾向黨產會申請對外標售,用以籌措積欠退休及被解僱的黨工給付款項,開標底價25萬2000元,但經數次標售未能脫手,最後改回捐給地方政府。
至於國民黨欲捐給花蓮縣政府的兩層樓建物,過去為花蓮市黨部做為黨工宿舍使用,門牌為花蓮市民權路68號,該建物是國民黨在1982年以65萬7100元取得。
黨產會官員受訪表示,國民黨在卑南鄉的土地是既成道路用地,這1筆是國民黨「賣不掉」的,台東縣政府已建議直接捐贈給卑南鄉公所,其餘2筆是蓋在公有土地的建物,國民黨既然想回捐給地方政府,因符合黨產條例「例外處分」理由,遂同意所請。
此外,黨產會認定婦聯社福基金會名下美齡樓房地,為婦聯會不當取得財產的現存利益,祭出行政處分要求移轉國有;婦聯會與社福基金會不服,同案聲請停止執行並提行政訴訟。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日前已裁准停止執行,黨產會也提出抗告;黨產會官員表示,美齡樓不動產收歸國有,並無任何難以回復理由,已提抗告請求執行。